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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机构

第十三篇 木材调运

第一章 机构


  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以后,清廷在呼兰、于庆(庆安县)等地创办了木植公司,对自由发展的木材业加以管理。伐木者须领票入山兼纳木税,按价每吊收税100文由卖主交纳。在本辖区西部(双丰林业局境内青山、向阳山)一带及铁力林业局境内呼兰河上游流域,开辟作业区域。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沙俄在东北修筑中东铁路,需要大宗枕木及车站房舍建设用材。大批沙俄官商投资林业,组织木商把头,雇佣劳力砍伐,使伐区不断扩大。大批木材经流送、车运、船运到哈尔滨加工,为修筑中东铁路提供木材。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沙俄卡瓦里斯基林业公司,在哈尔滨开办专门经营松花江水运木材。在朗乡林业局施业区巴兰河流域及南岔林业局施业区汤旺河下游地带,均设有伐木场,木材经水运至哈尔滨销售。
  1914年(民国三年)后,在庆城县(庆安县)建林务局。翌年,铁力设治局也兼办林业,民国七年铁力成立铁嫩公司。木商向官府领执照,招工入山,在青山、向阳山、大、小依吉密河、大小欧根河一带划定的地点内砍伐。政府向伐木者征收山木税,向买方征收木植税。当时两地年木材产量约8万石(核2万多立方米),只在呼兰河、巴兰河、依吉密河、欧根河、汤旺河下游,可以流送作业的边缘地带采伐,未能深入腹部。
  1931年(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完全占领东北。并建立完整的林业机构管理林区,经营采伐和木材销售。他们把森林地带分为国家管辖和地方管辖两类林区;主要林区划归国辖,设若干营林署,下设若干林务所;次要林区划归地方,于省县设科股组织。经营方式分“官砍”和私人砍伐两种,“官砍”经由官方组织采伐队,私人砍伐由大资本家向官方取得许可后,层层组织大小把头,雇佣劳工砍伐。对所有经过采集或流送到楞场待发的木材,都必须由官方检尺,按数缴纳税金,并加盖“公检”和“公放”两种号印,分别表示验明数量缴完税金和准于放行。没有号印的木材,无论到什么地方,均可做为盗砍盗运木材加以惩处。当时伊春辖区为国辖林区。1938~1940年期间,绥佳线铁路已由逐段运行到全线通车,继之又修筑汤林线南岔至伊春段和伊春至翠峦段铁路,逐段竣工运行,于1945年春全部通车。铁路沿线各地,先后在绥化、铁力、带岭、南岔设立了营林署,在小白、神树等地成立林务所,统辖林业行政、技木和产销等管理工作。与之相适应从事木材生产和经销业务的企业和商号接踵而起,主要有满洲林业株式会社。其他资本家企业或商业均在其势力支配下,各据一方从事经营,伐区遂不断深入。在主要地方如小白有满州土木、亲和、车昌全等柜头,朗乡有大滕珠、小岛等柜头,南岔有小松木材株式会社和东洋林业株式会社开办的两制材厂,浩良河设有满洲林业株式会社的出河场和鸭绿江制材株式会社的制材厂;汤林线的各资本家企业先后在金山屯、西林、伊春、乌马河、翠峦、双子河等设作业现场。1945年初,据目击者追忆当时在伊春这个刚刚开辟的小镇上幢幢木板房前挂出的各自招牌竞有几十个。如满鲜坑木株式会社、原田商会、神洲土木株式会社、佐佐木采木组合、满洲土木株式会社、东北木材公司、富士林业株式会社、兴亚林业公司、北进林业公司、亲和木材株式会社、松岗木材株式会社、富昌林业公司、东亚产业株式会社、协拓木材公司、光纪采木组合等等,不仅有日本、朝鲜和华人资本家企业,还有乌谢安兹、鲁捷安科、华利雅夫等俄人企业。伊春林区森林采伐,仍限于这些官方和私人资本的组织机构,都按日本帝国主义对木材需要的指令进行活动。他们为了攫夺优质木材和高额利润,进行了掠夺式滥砍乱伐。树种主要为红松和鱼鳞松,不许有腐朽,小头直径限22厘米以上,伐倒木稍带腐朽或不够尺码的,一律不往外运。伐过的迹地到处是被遗弃的倒木,1米多高的伐根,20多厘米的大树头及折枝断干的幼树。在汤旺河中游一带,遭此破坏的有南岔至伊春间的柳树河、小细鳞河、大细鳞河等地;伊春以西有乌马河、么河等地;伊春以北有双子河。在5~6年时间里,这一区域约运出100多万立方米优质木材。这些官方机构和大小资本家企业,既从事砍伐又经营销售,构成伪满时期木材经销机构的格局。
  1946年,合江省林务局在南岔成立林务分局,下设小西林和伊春两个林务所,在南岔镇内辖第一和第二两个制材厂;局内设经理股,各基层单位设有专人办理木材调运业务,到1947年期间,没有生产任务,主要接管清理敌伪遗留的林业财产,收集其未及运出的木材,支援解放战争和供给哈尔滨市等大都市烧材。1948年,开始有少量木材生产。
  1949年5月,合江省与松江省合并为松江省,南岔林务分局隶属松江省林务局。9月,局址迁伊春,并改为汤原县林务局。内设机构由股变为科,原经理股扩大为经理科承办木材调运业务。局下成立翠峦、乌敏河、美溪3个林务所,撤消了伊春和西林林务所。
  1950年,汤原县林务局改称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隶属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森林工业总局领导,下属林务所改称森林工业分局。此时总局成立木材处,管局成立木材科,分局成立木材股,直属制林厂成立供销股,专办木材调运业务。管理局木材科在业务上负责指导4个分局和4个制材厂的木材股和供销股。
  1952年下半年,森工管理局改称伊春森林工业局,仍由木材科办理木材调运业务。
  1953年2月,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撤消,成立国家林业部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6月,改为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伊春分局,乃为派出机构仅指导基层生产;下属森林工业分局改称森林工业局,并直属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同时各森林工业局的木材股扩大为木材科,木材调运业务由东北木材调配局直接与各森工局发生关系,伊春管理分局不经办调运工作。
  1954年7月,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伊春分局改为林业部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由林业部直接领导。局内设6处2室和2个直属科。木材科为直属科,负责办理木材调运业务,管理局仍下辖8个森工局的木材科,恢复了完整的木材调运机构。
  1955年,伊春管理局内木材调运业务划归供销处领导,设木材科和运管科,负责办理木材调运和贮木场管理。各森工局木材科也开始把贮木场管理纳入业务范围。
  1958年1月,森林工业由中央直营改为省营,并与营林机构合并,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改称伊春林业管理局,隶属省林业厅领导,各森林工业局改称林业局。7月,管局成立了木材综合利用处,木材调运业务划归综合利用处领导,内设木材科办理木材调运和贮木场管理工作。此时,管理局木材科在调运业务上共辖13个林业局的木材科和3个直属制材厂的供销科。
  1960年6月,木材综合利用处改称林产工业处,仍设木材科负责木材调运和贮木场管理工作。
  1962年,国家对木材调运工作进行改革,逐渐把林业生产的木材全部收购归国家所有,把贮木场变为国库,以便于木材的调拨和管理。省成立了一级木材调运站,伊春成立了木材中心收购站(全称为国家经委物资管理总局伊春木材中心收购站),各林业局成立木材收购站。各站都是在原调运机构基础上,一套机构两个牌子,部分人员改由经委开支,直至这套机构撤消。
  1963年,伊春林管局隶属东北林业总局,市木材调运局归总局木材调运局直接领导。5月,伊春林业管理局木材调运业务从林产工业处分出,成立木材调运处,内设木材和运输两科。9月,在原木材调运业务机构基础上,成立伊春木材调运站,为东北木材调运局的派出机构,亦是林管局的职能机构(即木材处);在木材调运业务上受东北木材调运局领导,在贮木场管理和行政工作上受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仍是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1964年9月,鹤岗林业局划归伊春林管局管辖。调运机构共辖14个林业局木材科。
  1966年5月,伊东和乌敏河两局合并为乌敏河林业局,撤销了伊东林业局的建制。同年,乌伊岭林业局建成。市调运机构仍辖14个林业局木材科和2个综合性加工厂供销科。
  1967年上半年,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原伊春林管局党政机构陷于瘫痪,木材调运业务一度由群众组织林业办公室管理。7月14日,市革委会成立了生产委员会,林业组下设小组分管木材调运工作。各林业局也纷纷成立革委会,木材调运业务有的归计划,有的归生产组设专人办理。
  1970年3月27日,市革委生产委员会改称木材局,业务范围未变,局内工作设领导小组负责。同年,双子河和友好两林业局合并为友好林业局,原绥化林管局所属田升、铁力、桃山、朗乡4林业局和带岭林业实验局划归伊春林管局管辖。此时,市木材调运机构共辖17个林业局1个实验局和3个综合加工厂的调运组织。
  1972年6月10日,根据中央决定成立伊春地区,仍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市革委会改为地区革委会,恢复伊春林业管理局,与地区革委会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同年12月,木材局一分为三,成立地区木材调运局,内设计划分配科、运输科、贮木场管理科,并于运输科内设调度。
  1973年,鹤岗林业局划出。
  1976年,带岭林业实验局划出归省直接领导,田升林业局改名双丰林业局。
  1977年3月16日,新青木材综合加工厂与新青林业局合并,加工厂业务归新青局领导。
  1978年8月30日,新青木材综合加工厂划归伊春林管局直接领导。调运机构恢复下辖16个林业局木材科和4个综合加工厂供销科。此后,下属调运机构稳定,基本没变化。
  1979年12月14日,恢复伊春市,仍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市政府与林管局一套机构二个牌子。地区木材调运局改称市木材调运局。
  1981年下半年,木材调运局内增设木材综合利用产品分配科,开展森工产品经销业务。
  1982年10月,市委决定成立市森工产品经销公司,与木材调运局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同时各林业局和各加工厂也相继成立了森工产品经销分公司分别与本局厂木材科或供销科合署办公。市经销公司内设经销科、产品管理科、物价科、秘书科、财务室。木材调运局增设了秘书科。
  1984年5月1日,为便于全国性事务联系与物资供应,凡林业局名称与所在地车站名不同者,一般改与站名相同。因此,乌敏河林业局改为乌马河林业局,丰林林业局改为五营林业局,东风林业局改为汤旺河林业局,大丰林业局改为金山屯林业局。
  1985年,森工产品经销公司增设信息资料室。至此,伊春木材调运机构为市木材调运局,与市森工产品经销公司合署办公,下面是合署办公的16个林业局的木材科和该局的经销分公司及合署办公的4个综合加工厂供销科和厂经销公司:翠峦、乌马河、南岔、美溪、金山屯、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双丰、铁力、桃山、朗乡林业局和南岔木材水解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新青木材综合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