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林产工业 多种经营
第十五篇 林产工业 多种经营
伊春林产工业是在林区开发建设以后逐渐兴起的。经过30多年的建设发展,到1985年有生产厂点197家,从业人员9万余人,固定资产8.3亿元,共生产8类210种产品。已经形成了制材、人造板、木制品家具、林产化工4大生产体系,成为伊春林区主要支柱性产业。
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人民政权接管了日伪时期的浩良河、铁力、南岔等4个火锯厂,成为伊春最早的木材加工点。当时只有几台带锯和圆锯,设备简陋。经过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制材工业有了发展,新建了伊春木材加工厂和双丰制材厂,接着又陆续有9个制材厂建成投产,锯材产量由1949年的172986立方米提高到1957年的842854立方米,产值由1724.8万元增加到7021万元。此间,制材技术设备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企业管理粗放,发展速度缓慢。
随着“大跃进”潮流,全市掀起了大搞木材综合利用的热潮,各林业局相继兴办了松针油厂、松焦油厂、松香厂、烤胶厂、木炭厂、废料加工厂、木旋厂和简易人造板厂,时称:“八厂成群”。1960年达到高潮,山上山下,遍地开花;盲目发展,一哄而上;全市共兴建木炭厂19家、松焦油厂3家、松节油厂14家、松香厂16家、烤胶厂17家。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所有林产工业厂点又一哄而下的进行关停并转,损失浪费巨大。
三年自然灾害之后,林产工业有所回升,但接着又遇“文化大革命”,锯材生产呈逐年下降趋势。50年代设计施工的南岔水解酒精、铁力木材干馏、友好纤维板生产线,经过10年建设相继投入使用,但效益不显著,多数亏损。此间,发展速度缓慢,产品品种单一,经济效益不高。
1976年后,各林业局通过“滚雪球”办法建成胶合板厂18家、刨花板厂8家、纤维板厂3家,卫生筷子厂1家,家具车间(厂)20家、活性炭厂1家、木制品厂(车间)13家,木材多层次加工能力有较大提高。“三剩”利用率达到27%,产值和利润增长幅度较大。此间,上的项目多,产品品种增加,林产工业发展速度较快,以锯材、人造板、木制品家具、林产化工为主的4大生产体系基本形成。但有些项目缺乏科学论证,特别是一些刨花板厂多数不能正常投入生产,造成浪费。胶合板厂的数量过多,相互争原料、争市场。1983~1985年,市林产工业进行调整,各林业局只保留了1个胶合板厂,改造了五营、新青、晨明3个刨花板厂,使其基本实现达产达标。同时,按计划对老制材厂分期分批进行改造,锯材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新上了南岔年产5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及朗乡、铁力年产3万立方米刨花板,桃山年产6000立方米地板块和年产280万立方米刨切薄木等生产线;改造了南岔水解酒精厂和4家制浆造纸厂,林产工业发展后劲增强。木材深加工、精加工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效益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