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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锯材

第一章 锯材


  伊春的锯材工业,是在日伪统治时期遗留的火锯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日伪在绥佳线沿途(伊春林区段)共建火锯厂7座,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全部收归国有。
  1946~1948年,7座火锯厂恢复生产,生产锯材支援解放战争。1949年,7座火锯厂实行民主改革,当年生产锯材216282立方米。
  1950年,由国家投资兴建的伊春制材厂建成投产,当年生产锯材9593立方米。同年,田升制材厂建成投产,当年产量26698立方米。
  1953年起,伊春制材工业划归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集中领导,实行专业化管理,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锯木机组由1953年的16个发展到1957年的19个,产量达到842854立方米,比1949年增加4倍。
  1958~1962年,田升、铁力、桃山、朗乡、南岔、大丰、美溪、乌敏河、翠峦、友好、上甘岭、丰林、红星、新青等林业局及带岭实验局、南岔木材水解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共新建和扩建了18家标准型木材综合加工厂;木曾、晨明、小西林、苔青、大西林、红旗、双子河、卫国、青山贮木厂共新建简易木材加工厂9家;在主伐林场新建小型废材加工所16处。“大跃进”期间,锯材企业盲目上马,急燥冒进,各林业局直至贮木场、林场大建木材加工厂。当时的口号是:山下建立一批骨干工厂、山上林场“八厂成群”。由于脱离实际,各简易加工厂和林场办的加工段很快下马。
  此后,机械化生产代替了人抬、人扛、人推的手工作业,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锯材工业生产厂由18个减少为15个,经过整顿,产量达到历史较好水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锯材产量下降,1976年比1966年下降10%。1966年8月,南岔木材水解厂新制材车间投产。1968年,铁力干馏厂锯木车间投产。1971年,新青厂制材车间投产。1977~1985年,锯材工业通过技术改造与新建项目增加了活力,锯材年产量稳定在100万立方米左右。(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