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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木材水解

第三章 林产化工

第一节 木材水解


  木材水解主要是以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在一定的温度和催化剂作用下,使其中纤维素和半纤维素加水分解(糖化)成为单糖,然后进行化学和生物化学加工,制取酒精、糠醛、木糖醇、乙酰丙酸等产品。

  一、酒精

  南岔木材水解厂酒精分厂,是我国以木材加工剩余物(锯末、板皮)等为原料,采用高压稀酸水解法生产酒精的唯一厂家。
  分厂主要设备从苏联引进,配套设备国产自制,设计年生产能力4000吨。1958年10月,工程破土动工,1966年6月投产,至1985年,其生产过程分为3个阶段。
  1966~1973年,为专业技术培训和试生产阶段。1966年5月1日,分厂正式带水联动试车,6月1日带料负荷试车,6月14日生产出合格工业酒精,6个月共生产酒精199.35吨。最低日产酒精0.5吨,最高日产酒精6吨。除甲醇1项外,产品质量均超过计划指标。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水解酒精生产受到了严重影响,酒精生产由7台水解锅,改变为1口大锅闹革命,致使生产进入低潮。直到1973年,酒精产量均在几百吨以内,没能完成国家计划产量。
  1974~1981年,是生产发展时期。酒精产量在1974年突破1000吨后,各年产量均保持在2000吨以上,并在1981年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不仅产量超过了最低年的15倍,而且成本也由最高的3659.21元/吨降到1130.98元/吨。此间,着重抓了经营管理,建立了必要的规章制度,大搞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小指标定额管理活动,促进了各项生产指标完成。
  1982~1985年,是酒精生产飞跃发展时期。1983年,将原设计的泡罩式精馏塔改造为筛板式精馏塔。后者的优点是造价低、效率高、不堵塞、节约蒸汽,解决了酒精精馏工艺中经常发生堵塞问题。同时,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使生产出现了新的转机。同年,企业首次扭亏为盈,盈利近15万元。该厂生产的工业酒精至1985年,已连续4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二、酵母

  截至1985年,全市仅南岔木材水解厂酵母分厂生产酵母。该分厂是酒精分厂的配套项目,主要利用水解酒精的废液(酒糟)中的玉米糖生产饲料酵母粉。
  1959年,完成了酵母车间(1984年改分厂)的初步设计,厂房占地15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主要设备从苏联引进,年产量345吨,日产量2.56吨。4月,苏方提供的12台分离机和2台风机到货,12月厂房破土动工。1960年,土建工程竣工。由于国家正处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加上中苏关系破裂,当时工程处于停工待建状态。1967年,修改了原设计,取消高压泵,增加1台100公斤/时的双筒辊干机、1台粉碎机、1台螺旋运输机、1台磨刀机。至此,设备成龙配套。
  1975年,酵母车间正式投产。最初,由于缺少经验,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设备不完善,产品颜色黑、灰份高,导致产品质量低,使用效果不好,销路不畅。
  1979年,从瑞典购进1台分离机,产品质量得到了提高。1980年,酵母车间又对酒精沉清工艺进行了改进,变热沉清为冷沉清,从而更进一步提高了产品产量和质量。1981年,再次改革了酒精沉清工艺,年产量达到414吨,是1977年的1.53倍。每吨成本为1554.52元,为历年最低;每吨盈利345.54元,全年盈利14353元。
  1984年,落实了经济责任制,分厂与厂部签定了经济承包合同。包产量,年产350吨;包成本,每吨1925.48元以下,并实行了抵押工资和推销产品奖,生产形势有所好转。
  1985年,由于年初供水不足,停产2个多月,全年产量为396吨,每吨实际成本2154.30元,全年减少损失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