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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木材热解

第二节 木材热解


  木材热解可分为3类,即烧炭、木材干馏和木材气化。伊春林区木材热解主要是前两种类型。产品有木炭、松焦油、木焦油和木醋液等。

  一、木炭

  1958年,全市16个林业局在山上山下兴建了149座木炭厂,全年共生产木炭172吨。1959年,全市木炭产量为1801吨。1960年,达到3089吨。至1961年底,由于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几乎所有木炭厂都下马。1970年,铁力木材干馏厂活性炭投入生产,年需木炭4000吨左右,全市各林业局木炭生产开始恢复。至年末,全市木炭产量达到4690吨。1971~1973年,全市木炭年产量均在3000吨以上。1975年后,由于铁力木材干馏厂活性炭销路不畅,加之用木炭作原料,活性炭生产成本高等原因,木炭产量大幅度下降。1980~1985年,全市木炭年产量仅在1000吨左右,主要用于省内外冶金工业。
  木炭的生产方式,山上林场、经营所采取坑中烧炭,山下贮木场等处则大多采用筑窑烧炭的方式。50年代,一些林业局还建造了取暖烧炭炉,其主要原料是采伐剩余物(枝丫)、造材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木炭生产比较成型的有乌敏河、朗乡、上甘岭等林业局。早在50年代,乌敏河林业局曾提出“大的拉、中的削、小的旋、疙瘩节子烧木炭”口号,并在生产中探索出一套木炭生产窑的经验。
  伊春林区烧炭窑主要有堵头窑和乌马河木炭窑两种形式。
  乌马河木炭窑为乌马河林业局所创。该窑是在造好的窑址上向下挖1.5米左右,打实后用水泥抹平形成窑室。窑室上方有1个大小适当的加料口。此炭窑1次可装炭材20层积立方米左右,出炭20吨。操作时,首先将粗细相似的炭材(窑材)搭配合适,紧密地装人窑内,密封天窗和出炭门后,在小灶中加柴点火燃烧。至烟囱冒大烟时住火,封死小料加料口,令窑室内的炭材自行燃烧。同时逐渐缩小灶前下方通风孔,以控制进入窑内的空气量。数天后,闭火闷窑,冷却几天后,即可打开天窗与出炭门出炭。当所用窑杆为2~3厘米粗细的枝丫,从装窑至出炭,一般需1周左右;若窑杆粗细在10~12厘米,需时约为2周左右;若用较粗的薪炭材,则需20多天。

  二、活性炭

  伊春市生产活性炭的企业有两家,即南岔木材水解厂和铁力木材干馏厂。
  1960年,南岔木材水解厂在大搞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运动中,用木素试制生产活性炭,填补了全市林产化学工业空白,但因技术力量不足,缺少生产经验而未能形成生产能力。
  1968年,铁力木材干馏厂活化车间投入生产,其全套设备由波兰引进。
  1976年,南岔木材水解厂第一子弟中学开始试制活性炭,其成品经牡丹江木材加工厂活性炭车间后期加工形成合格的活性炭。1977年末,该厂年生产能力为100吨的活性炭车间建成,并试生产。1979年,产量90吨,盈利90万元。
  活性炭生产所用原料,铁力木材干馏厂为木屑;南岔木材水解厂为水解酒精生产的废渣(木素)。利用木素生产活性炭,既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又可生产出高品质的活性炭。
  1982年,南岔木材水解厂为充分利用木素资源,扩建1座年生产能力500吨的活性炭生产车间。
  1984~1985年,两厂活性炭生产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产品产量、质量稳步提高。(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