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多种经营生产
第一节 多种经营生产
伊春市的多种经营生产始于40年代末。1958年4月,省委提出“三化、四自给”的林业发展方针后,各林业企业一边组织职工成立农业专业队,一边动员职工家属开荒种地,主要生产供应职工生活所需的蔬菜、肉蛋等副食品。管理机构为林管局生活物资计划供应科升格的“多种经营处”。“文化大革命”期间,多种经营一度处于无人过问状态,70年代中期恢复。1973年,省林业总局在牡丹江召开全省农副业生产工作会议后,各林业局先后配备专人加强农副业生产领导。红星、上甘岭、带岭等区(局)开始着手大棚保护地栽培蔬菜实验。1977年11月,红星、带岭局分别在哈尔滨市召开的全省林区农副业生产会议上介绍了大棚保护地栽培蔬菜高产经验。1979年7月,国家农业部在省召开地膜覆盖栽培技术交流会,参观了伊春地膜保护地栽培生产,由此,引起各级领导重视。
多种经营真正成为一个较为健全的产业体系是从1980年开始并逐步发展起来的。自1980年起,多种经营工作认真贯彻“以林为主、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林业建设方针,以开发利用林区资源为出发点,围绕经济、社会、生态等3个效益,在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和流通上进行改革,在基地建设、骨干项目和产品加工上搞突破,多种经营生产领域、经营范围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显著增长。1985年,多种经营产值和收入比1980年(4800万元)增加4.2倍,生产基地比1981年(296处)增加2.4倍。全市多种经营形成各行各业一起上,国营、集体、个体全面发展局面。生产范围由“菜、猪、鸡”等简单的种养业项目,发展为种、养、采、加、运输、劳务、建材等10业39项。生产规模由农村及部分家属生产队扩展为乡、镇、村、屯、区、局、场、所、厂、矿,经营形式由单一的生产型发展为生产、经营、服务并举型。人员结构由1980年只有农业户搞的单层次结构扩展到农民、家属、待业青年、企业富余劳动力、离退休职工、停薪留职人员及社会闲散劳力等多层次结构。
80年代开始,伊春市把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作为多种经营生产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办班、组织各类科技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和考察、开现场会等方式,培养了一大批技术骨干,并引进了新项目、新品种。此时,推广应用了人参拱型棚、催芽、斜栽等高产栽培和活动棚木耳、地栽人工蘑、林参间作新技术,开展了人参、大豆高产攻关、笃斯垦扶栽培、袋装木耳等科学实验和攻关活动。
1981年,全市多种经营生产基地为291处。1982年市委提出“增粮、保菜、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方针后,各地以基地为轴心,带动多种经营生产的全面发展。全市多种经营形成县(区、局)、场(厂)、队三级办,国营、集体、个人一起搞,能大则大,能小则小,能种则种,能养则养的局面;各类生产基地发展到300余处。其中,母猪30头以上基地15处,养鸡300只以上基地10处,养牛100头以上基地9处,养羊200只以上基地4处,万平方米以上药材基地68处,果树基地4处,万段以上木耳基地53处,百亩以上养鱼基地14处,社队加工厂点246处,群众性的养猪屯、木耳屯等小基地213处。1983年,全市本着大、中、小结合,国营、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巩固和建立生产基地。全市多种经营生产基地发展到510处。其中:黄芪基地2处,貂50只以上基地8处,鹿50头以上的基地3处,果树15亩以上的基地29处,100亩以上基地4处,白瓜籽、小油料、瓜类、养鱼等基地29处。职工家属庭院为主的小菜园、小木耳园等“十小”(小菜园、小木耳园、小养鸡场、小养猪场、小鱼塘、小大棚、小温室、小药园、小作坊、小加工厂)基地2480处。1984~1985年,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保证骨干项目的发展,采取振兴靠基地,翻番靠“三化”(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的实际步骤,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了一批基地。1985年,基地总数达759处,“十小”基地达3100处;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在万亩以上的有金山屯、南岔、友好、五营、朗乡5个林业局;种植人参700亩以上的有乌马河区(局),200亩以上的有南岔、桃山两个林业局;种植黑豆果(黑加仑)2000亩以上的有桃山、双丰两个林业局。多种经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基地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