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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防火经验

第三节 防火经验


  80年代前,伊春林区一旦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常常是临时动员上千群众和当地驻军上山扑救,由于缺乏扑火经验和必要的训练,扑火效果往往事倍功半,不但森林资源遭到了破坏,也使国家耗费了大量的资财和人力。1972年5月丰林林业局丽林沟和1976年10月友好林业局团结林场经营施业区的两起森林大火,不但烧毁了大片森林,还烧死支林农工和林业职工60多人,教训极为深刻。1978年之后,森林防火工作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开展了“四网、三化”建设,加强了专群扑救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年均发生火灾的次数和过火林地面积比1978年前有了明显下降,自1979年开始,取得了全林区2个秋防无森林火警,连续2年无森林火灾,连续7年无森林大火灾的成绩。

  一、“网化”建设

  鉴于70年代发生的森林火灾,特别是几起特大森林火灾的经验教训,多起火灾均由于缺乏观察瞭望设施,飞机巡护密度不够,发现火情晚;交通不便,发现火情后不能及时传递消息与组织力量及早赶到火场;扑火工具落后,一直还是使用“桦树条子、小镰刀”的简单工具;扑火队伍不过硬,缺乏扑火技术训练等原因,致使一般火情酿成火灾的沉痛教训。1980年始,依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发扬自力更生和“三舍得”(舍得人力、物力、财务投入)的精神,利用550万自筹资金和部分国家投资,在分布在浅山区为数只有6座木结构瞭望台的基础上,全面规划建设钢架永久性的瞭望台。特别是在北坡人烟稀少的克林等地区建立了瞭望台,每台瞭望半径20~30公里。截至1985年,建成钢架瞭望台101座。每座瞭望台配备40倍的望远镜,把整个林区基本控制在瞭望视野之内,做到了有火情可立即发现。
  1979年前,全林区虽有邮电、森工2条有线电话,但最多也只能通到林场、经营所,一旦林中有火情,只能通过步行通讯联络。1980年开始,最先采取温州产的小型无线对讲机(74系列318D同频单工机);后利用自筹资金,先后购置了温州产的M—7中继机.M—5异频单工机、同频单工机和合肥无线二厂组装的SH—503型同异频兼容机,并采用了JDD—1型超短波无线电对讲机,组成了同异频立体复合无线电通讯网。截至1985年,先后购置了688台超短波无线电对讲机,分别配属在各个指挥部、瞭望台、固定哨、流动哨和所有巡扑队,通过市区南山中心指挥台和区局3个中转台利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形成了有机的联系整体。
  1985年起,为了进一步提高通讯效率,在铁力的二股、大丰的丰沟、上甘岭的石仓山、新青的大白山、汤旺河的老林瞭望台增设了中继站,形成以南山瞭望台对讲机为中转中心、铁力二股等为中转联络台,联接各区、局防火指挥部和所属瞭望台的三级通讯联络网。
  在建设瞭望台、购置无线电对讲机的同时,本着“统筹安排,综合治理”的原则,着手营造防火林带网和修建防火公路。截至1985年,共营造防火林带1596公里,防火公路网密度达到每公顷2米以上。1980~1985年,基本形成观察瞭望网、通讯联络网、防火林带网、公路交通网。
  在开展“四网”建设的同时,1979年伊春市防火办预防科副科长杨宝山提出用强风灭火机的设想,市防火办组成了风力灭火机研制小组。通过反复试验,1980年初,研制成功了国内外首创的“FM—3型”风力灭火机。通过实践,该灭火机对中弱度地表火具有较强的灭火能力。自1981年开始,边组建专业队伍,边逐年增配了风力灭火机、巡护摩托车、防火专用汽车等,并增编了武警战士。在防火期内,国家还派驻了运—5型飞机和直升飞机用于空中巡护与负责运送机降灭火队员。截至1985年,已形成了天上有飞机巡护、机降灭火,高山有观察通讯,地面有机动车巡扑的地空结合的防火、灭火队伍和装备,做到有火早发现、早出动、早扑灭。
  同时,为没有电源的瞭望台安装了80多架风力发电装置,并根据科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了森林火灾等级“多因子相关概率预测预报”,总结运用了扑救森林火灾的“分兵合围法”等,实现了采用科学手段防治森林火灾。

  二、综合措施

  自80年代开始,在实现“网化”建设的同时,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搞好宣传教育,使“护林防火”深入人心。1980年开始,每年都以政府名义发布森林防火布告,在报纸、广播、电台中连续举办森林防火节目,编排并放映了电影《防治森林火灾》。每年都印刷20多万张森林防火宣传单,利用飞机散发。全林区制作数以百计的大型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牌和宣传画,截至1985年,在主要道口设立标语牌和宣传画计2500多块。每当防火期都出动宣传车和组织中小学生到大街小巷搞宣传。为普及防火知识,市和一些县、区、局还举办了森林防火知识电视大奖赛。1985年秋防期间,在社会上开展了“森林防火签名”及山场、所“森林防火班前教育”活动。
  实行“三治”、“三严”原则,严格控制野外火源。1979年后,提出“三治”、“三严”的防火灭火原则(依靠群众治火、依靠科学治火、依法治火和严格的教育与训练、严格的规章制度、严肃的工作作风),突出强调了依法治火。建立了“领导负责制”、“用火管理制”“封山戒严制”等10项制度,单位、领导和个人违反了森林防火规定,都要依照《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处罚。为严格控制火源,进入防火期后,五级以上大风天,单位、居民一律停止生火,内燃、蒸汽机车入山必须戴防火罩等;对违犯规定造成火情者,不论是否成灾,一律拘留,严肃处理。搞好各种联防,统一指挥、联合作战。
  从1982年起,市防火办同森警支队在防火期内实行合署办公、统一用兵,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每个防火期,市和各县、区、局与森警部队共同制订森林防火方案,共同研究兵力部署和机具装备。市区飞机场由60名森警组成机降大队,遇有火情立即出发扑救。
  自80年代始,开始了路林联防。全林区有铁力、南岔、伊春、五营等4个路林联防指挥部,由有关县、区、局与铁路人员组成。每到防火期,及时召开路林联防会议,研究防火方案。1980年后,全林区国铁沿线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伊春林区除东北部与苏联接壤外,东、南、西、北都与外市县毗邻。为了把结合部位的森林防火做好,每年的春防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都在南部、北部分片召开大型联防会议,制订联防方案,划定防火界线,明确防火任务。
  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1984~1985年,全市推广了新青林业局领导“四抓”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分片包干抓、有关科室配合抓)经验。实行了3个“四长”(防火期内,市长、有关副市长及林管局副局长在市指挥部轮流坐台指挥)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县、区、局、场、所也照此办理。每天逐级向上级报告,24小时随时有人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