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厂家

第四章 企业及优质产品

第一节 厂家



  一、西林铅锌矿

  西林铅锌矿位于市区东南41公里处的西林区境内,矿部设在火车站西侧,自零公里(西林)始,至十八公里(坑口)的狭长地带为本矿区域。
  铅锌矿矿址是一座中型有色金属矿山,主要产品有铅、锌、银、硫等,其中铅、锌供给沈阳冶炼厂、葫芦岛锌厂;硫产品销往省内各化工厂和化肥厂。
  矿区交通方便,矿部与坑口之间有762毫米的窄轨铁路和一条简易公路相通,另有与汤林线连接的专用线,并有公路通往伊春市区。
  截至1985年底,累计探明地质储量为356.2万吨(包括氧化矿)。铅金属量为14.6万吨、锌金属量为20.4万吨,铅加锌金属量为35万吨。矿点主要有1号矿体群、老道庙沟铅锌矿、铅山铅锌矿、南沟铅锌矿、白云岩非金属矿、二段铅锌矿等。
  1957年4月,南岔林业局第六林场团支部书记李振祥在18公里老道庙沟河岸发现有颜色的河流石。5月,李振祥把拣到的有颜色的河流石邮至国家地质部,经鉴定是矿石。1958年4月,中共伊春市委派市委副书记李文太、副市长刘雨田带领有关人员至小西林老道庙沟进行实地勘察。同年6月和8月,地质部先后两次委派苏联专家来小西林查勘。专家确认是花岗岩与石灰石接触受热化形成的多金属矿石。同年秋,省人委决定派省地质队对小西林18公里老道庙沟、8公里西大坡两处进行物理探矿。
  1960年2月,市委和市人委决定成立小西林铅锌矿采选筹建处,由地方投资进行土法开采。7月,省机械冶金厅接管小西林铅锌矿,改名为“黑龙江省小西林铅锌矿”。1964年,移交省有色金属公司领导。1965年,由东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领导,定名为“小西林铅锌矿”。1970年,下放到省第一工业局。1972年,为省冶金工业局领导。1984年,归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领导。
  建矿初期,以手工方式开采氧化矿,建筑一座0.5立方米的炼铅炉,对采出的氧化矿进行土法冶炼。1960~1963年,共冶炼精铅1829吨。当时矿山运输的主要工具是人推小平车和马套子拉车。1961年,改用60马力内燃机车,实现了机械化运输方式。1963年,调进1台28吨外燃机车。同年,含量较高的氧化矿已采空,转采原生矿(硫化矿)。
  1966年4月,东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组织所属18个厂矿企业4000人进行矿山扩建大会战。1967年初,在冶金部、东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及有关单位的支持下,经过2年的续建和填平补齐工作,至1969年1月基本建成投产。采矿方法为分层胶结充填法,分枝或平行矿脉采用浅孔留矿法。选矿厂原设计规模为1200吨/日,磨浮为两个系统,经改造已达到设计水平;碎矿采用三段一闭路流程(粗放碎设在坑内),中碎前设置洗矿作业;磨矿采用二段闭路,磨矿细度为—200目占85%,锌粗选精矿再磨,磨矿细度为—200目占100%;脱水用浓缩过两段脱水作业。1975年建成硫选矿,采用旋流重选和浮选联合选别流程及脱水工艺,共3个系列,1976年投产。1979年,采矿方法进行了调整,到1985年,7年平均生产能力为559.5吨/日,自投产至1985年末,共为国家生产铅含量114632吨,锌含量143433吨,硫化铁标准量1074473吨,创造工业总产值3.86亿元,实现利税6386万元,税金585万元。完成矿山作业量:掘进102704米,采矿3462490吨,出矿3952356吨,处理矿量3739968吨,充填矿量2402035立方米。
  从1960年建矿到1985年,全矿累计建筑面积为196390平方米。其中厂房39438平方米,办公室8682平方米,仓库13428平方米,学校13829平方米,住宅62086平方米,福利设施16116平方米,其它281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6270万元,其中设备1568万元,完成总投资3758.7万元。全矿共有全民职工3877、集体职工417、工程技术人员90人。
  1979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矿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83年,矿山进行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1985年,实行矿长负责制,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矿部、作业区(队)、工段、班组等“四级管理”制。矿设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实行“一长三师”制,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各方面的工作,使矿山形成了矿长领导下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

  二、乌拉嘎金矿

  乌拉嘎金矿位于小兴安岭东段北坡嘉荫县境内,是冶金工业部所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以脉金生产为主、矿金生产为辅的新兴矿山,国家重点中型金矿。脉矿生产方式为露天开采,砂矿为采金船、水枪、溜槽开采,主要产品为矿山成品金和合质金。企业占地4.5平方公里,建筑面积121697平方米,其中工业生产建筑面积34670平方米;有职工185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3.8%。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7130万元,净值6295万元,工业总产值907万元。
  该矿脉金储量较丰富,主要集中在团结沟,矿床规模为特大型,已探明储量占全省第一位。据1976年1月9日冶金工业部批准的《团结沟脉金矿区地质勘探报告》中载:“地质储量6683.39万吨,金属储量为51.07吨,平均品位7.4克/吨。”采金区域广阔,砂金储量相当可观,东起嘉荫河,西到援朝河、白老斧河,纵横百余里,沟沟岔岔皆有黄金。
  乌拉嘎金矿有着悠久的采金历史。伪满康德3年(1936年)春天,乌云县(嘉荫县乌云乡)商会会长张景臣在伪县长的支持下来到乌拉嘎河上游的小鹿儿倒(小乌拉岛)探矿,发现了丰富的矿体。当时因日本关东军封山运不进粮食,采掘不久就放弃了。1937年春,太平金厂大把头孙吉成带领人马来到这里,经过2年的勘探,获得了可靠的地质资料,于1939年4月,开始开采。成立了“永林采金公司”,实行把头大柜制,生产方式为手工作业。1940年,采金最盛时期矿工达4120人,年产黄金3.32万两。盘踞在太平沟采金株式会社的日本人对小乌拉岛一带发现的金矿垂涎三尺,以白石、吉勇为首的日本人在此设立了“白石采金所”,并伙同孙吉成对黄金资源进行疯狂掠夺,很多矿工也被夺去了生命。到1942年,矿工人数降到1250人,黄金年产量降到1.68万两。1943年,日本侵略者因军事、经济所迫而封沟闭矿。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金矿又被地方土匪保安队把持,先后在北沟、南沟、大结烈沟、小结烈河等地乱采滥掘,采富弃贫。不到两年淘金2万余两,矿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194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清除匪患,合江军区后勤部在此建立了乌拉嘎河金矿局,隶属东北军区后勤部工矿处。1948年9月,划归东北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1949年6月改称乌拉嘎金矿分局,到1951年,矿山有工人2172人,黄金年产15506两。1947~1952年,共生产黄金7.5万两。
  金矿于1953年6月划归省黑河所属工矿管理局领导,7月2日划归佛山县(嘉荫县)工业科管辖,称地方国营佛山县乌拉嘎金矿。1962年6月,成立黑龙江省乌拉嘎金矿局,隶属省冶金机械工业厅领导。1980年2月,划归冶金工业部,为中央直属企业。
  1958年之后,受“黄金无用论”的影响,黄金生产几经起伏,发展比较缓慢,但国家一直重视黄金生产,1972年12月5日,冶金部召开的烟台会议指出要加速黑龙江团结沟的建设。1975年,王震副总理曾作了“乌拉嘎金矿要建设大采选厂”、“要把团结沟工程尽快搞上去”的指示。同年7月28日,铁道部89313部队奉命进驻乌拉嘎金矿,承担了团结沟脉矿露天采选场的剥离任务。1976年1~2月,冶金部先后批准了《团结沟地质勘探报告》和《团结沟初步设计任务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矿山先后建起规模700吨/日的露天采场1处、500吨/日选矿厂1座,采金船3只(合计200立升),水枪采场1处。拥有80年代的采矿、选矿、机修、运输设备,在用设备达到1018台/3796吨。脉金生产选矿工艺采用二段闭路磨矿,空气搅拌浸出三段逆流选涤,一次过滤和锌粉置换的全泥化流程,合质金成色高达98.4%;砂金生产的采金船工艺流程不断改进,选矿回收率明显提高,机械化生产能力由1980年72两,提高到1985年3593两。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产量稳步、持续上升,1983年产金8205两;1984年产金13335两;1985年产金18018两;年年超额完成国家计划。
  群采事业发展很快,1985年群众采金达1895两。

  三、铁力火柴厂

  铁力火柴厂是全国30个大型火柴生产厂家之一,是本市唯一的火柴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有GB393—80普通火柴、中档火柴、亚中档火柴和高档火柴。
  1960年,根据省轻化工业厅的指示精神,庆安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建设铁力火柴厂。1961年5月20日成立铁力火柴厂筹备处,1963年4月正式投产。占地面积14.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80万元,有正式职工680人,机械设备97台(套)。其中火柴专用设备75台(套),维修设备13台,辅助设备9台,年生产能力30万件。日产能力达667件。建厂初期,设3股1室4个生产车间,1985年发展到13科室、6个车间。
  其隶属关系多次变更,曾先后隶属省轻工业厅、铁力县、省轻工业局和伊春市工业局。
  建厂初期,生产设备多是30~50年代的半机械化,半手工作业的火柴生产流水线。1963~1970年,该厂机械化程度比呼兰火柴厂高20%,1975年,撤掉失修的装合机14台,改为手工装合。直到1985年仍沿用手工装盒。
  铁力火柴厂是黑龙江省火柴厂生产设备较好的中型火柴生产企业。该厂生产的GB393—80火柴被评为轻工部优质产品,产品畅销5省30多个市县。
  1965年,从北京火柴厂请来快装手,传教装盒先进技术,日产火柴366.6件。年末,从上海购进3台装盒机、1台刷磷机、2台小包机,加快了生产速度,日产400.8件,是1960年日产的3倍。1966年,成品车间实现了机械化作业,使原来的一班生产改为三班生产。
  1979年以后,实行体制改革,完善了经营管理体制,严密了车间之间、工序之间的操作规程,加强了产量质量管理,实行车间承包、个人计件。到1983年,铁力火柴厂结束了连续21年亏损的历史。
  1983年5月,铁力火柴开始生产高档火柴,总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950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年产1万件,年底开始批量生产,有职工255名。主要机械设备除高档火柴联续机,旋创机,小切机外,还有部分手工操作:手工装盒、手工刷磷、手工包包。高档火柴生产车间,实行承包经营,独立核算。到1985年仍保持年产1万件的生产规模。
  铁力火柴厂主要产品有25—60型普通火柴、GB393—80型国标火柴、中档火柴、高档火柴和亚中档火柴。
  1984年,一举扭亏增盈,销售普通火柴20.3万件,高档火柴0.7万件,中档火柴0.04万件,亚中档火柴4.9万件,盈利21.2万元。
  1985年,该厂已有工程技术人员34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3名、工程师2名、卫生技术人员6名、会计和统计技术人员11名、经济技术人员1名。高等院校毕业生2名,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8名。
  同年,生产普通GB393—80安全火柴完成278241万件,实现工业总产值403.5万元,利润103.6万元,创造自建厂以来的最好水平。被评为省一级企业和市的先进企业。

  四、伊春市酿酒厂

  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49平方米,固定资产123.8万元,有机械设备108台(套)。职工总数21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2人。主要产品有老白干、二锅烧、伊春白酒、陈酿、二曲等,果酒有越桔酒、山葡萄酒、中华笃斯酒等、饮料有笃斯小香槟、汽水等。
  自建厂以来,其隶属关系多次变更,曾先后隶属市糖业烟酒公司、市商业局。1972年2月后隶属市工业局。
  1958年11月6日试产成功,当年生产出65度散装白酒260吨。初期,该厂只有几台简单的生产设备,工序全是手工操作。1959年,为了利用林区山野果资源,扩建了果酒生产车间,生产品种扩增为白酒、果酒、合成酒等3种。同年生产瓶装白酒、色杂酒。还利用笃斯、猕猴桃、橡子、山葡萄等生产出果酒49吨。
  1960~1966年间,该厂的白酒生产时断时续,果酒生产在不断研究、试验的过程中有较大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处于连年亏损的状态。仅1966~1976年,累计亏损达210万元。1978年生产白酒633吨,是1959年的2.2倍多。
  1979年以后,市白酒生产经过企业改革,完善经营机制,全面质量管理变革,产品品种和产量有较大增加,1984年,白酒产量达1300吨,创利2.3万元。
  市酿酒厂,在搞好普通散装白酒生产的基础上,进行了新产品开发工作。本着以销定产,小批量、多品种的经营方针,先后试制成功了白酒、果酒、补酒、饮料酒和饮料等5类20个品种。该厂生产的林城牌伊春白酒,1983~198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市优质产品,并获市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10.4万元。

  五、伊春市锅炉厂

  国家劳动人事部,机械工业部的工业锅炉定点厂家,位于乌马河区中心,隶属市机械电力局领导,地方归乌马河区政府管辖,国家202家生产锅炉定点厂之一,是伊春市唯一生产锅炉的企业,主要产品是工业锅炉及辅机。
  市锅炉厂始建于1972年,原是伊春机械厂锅炉生产车间,同乌马河林产工业机械厂合并而成。当时只能生产单一品种的2吨以下汽水手操式锅炉的铝炉主机及锅炉本体散装件。
  1984年8月,经国家机械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定点检查,认为在生产工艺、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等方面符合国家锅炉生产条件,获得了国家锅炉生产许可证。
  厂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604万元,设备128台,生产能力为150蒸吨,年产值400万元。在册职工360名,工程技术人员20名(技术员13名、助理工程师6名和工程师1名)。厂部设生产科、财务科、检验科、供应科、销售科、保卫科。厂下分锅炉、动力、机加、下料等车间,还有劳动服务公司、锅炉安装公司和辅机分厂。
  生产实行流水线作业,能生产4吨、6吨大型自动汽水锅炉,还可生产主机和配套辅机,并能自行包装、砌筑锅炉整体。其DEC1—10—A∏炉型获省优质产品。
  主要生产产品有WNG12—0.1/95—M热水锅炉,12万大卡轿轼热水锅炉、DEN0.5—4—A∏0.5吨蒸汽炉、DEN30—4/95/70A∏30大卡热水锅炉、DEC1—10—A∏IT蒸汽锅炉、DEC60—T/95/10—A∏IT热水锅炉、DEC2—7—A∏2T汽炉、DEC120—7/95/70—A∏120万大卡热水炉、DEC4—B—A∏4T蒸汽炉、DEC240—13/95/70—A∏240万大卡热水炉、WNG4.5—1/91—A∏采暖炉等。
  1984年,实行厂长负责制。产值76.8万元,上缴税金2000元。1985年,创产值204.4万元,上缴税金11万元,添补了上年亏损。同时,试制生产一批大型配套4吨、6吨水管锅炉。1980年,生产工业锅炉98台,其中蒸汽锅炉54台,其它锅炉44台。1984年,生产工业锅炉192台,其中蒸汽锅炉58台,其它锅炉134台。1985年,生产工业锅炉195台。其中蒸汽锅炉30台,其它锅炉165台。产品销往锦西、齐齐哈尔等地。
  锅炉厂在省劳动局代表国家进行的质量复查中,在全省40几家企业中名列第七名。设备完好率为95%。
  企业实行集体承包后,干部采用聘用制,工人实行优化组合制。

  六、伊春市啤酒厂

  位于伊春区新兴路左侧,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有啤酒生产设备107台(套),年生产能力5000吨,职工总数175人,隶属市工业局领导,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伊春市国家计划内唯一啤酒生产企业。
  1981年,该厂是由市酿酒厂的啤酒车间分出建立起来的。当时有职工46人,手工操作,土法生产,年生产能力500吨。
  1982~1984年,厂贷款231万元,分3期进行技术改造。到1985年,已形成5000吨的生产能力,产品由2种发展到4种。1984年8月,市啤酒厂生产的12度林乡牌啤酒为市优质产品。
  建厂5年来实现产值559.8万元,利润77.2万元,固定资产由1981年的94.5万元增长到317.7万元。1985年这个厂由三类企业跨入省一类企业。
  为保证啤酒质量增强企业生命力,该厂曾聘请轻工部食品研究所、大连轻工学院、大连渤海啤酒厂等单位的研究人员和啤酒酿造专家来厂讲学并现场指导,帮助进行设备技术改造,提高了职工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啤酒质量。1984年11月,又从沈阳啤酒厂请来技术协作小组,对厂部分设备、生产工艺进行改进,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啤酒畅销。

  七、伊春酱菜厂

  伊春酱菜厂是以生产调味品为主的集体所有制企业。1956年1月,由洪大酱园与沈记豆腐坊合并,成立豆腐社,原址向阳街道办事处林城街。有职工36名。建厂初期,企业设备简陋,生产工艺原始,全部是笨重的体力劳动,效率极低。主要生产豆制品和大酱。主要生产设备是盘石磨和两挂马车。1958年,豆腐社与油粉厂合并,有职工53人。主要生产酱油、豆油、粉条、豆腐,还添置了榨油机、柴油机等机械设备。
  1960年,豆腐社与油粉厂分开,豆腐社改名叫联社酱菜厂。主要生产酱油、食醋、大酱、咸菜,有职工104人,年创产值40万元。1962年,搬迁伊春区红升街道办事处工农街。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仓库、板房面积2800平方米。职工增加到112人。成立了青红方车间,年产量18吨;全厂各种产品产量达180吨,创产值50万元。是全市规模较大的酱菜生产厂家,隶属伊春区政府领导。1956~1966年,始终实行小手工业作坊式的管理办法。1967年,成立了化验室,生产的产品经化验合格后出厂,1969年,购置1台2.5吨锅炉和发电机组,使部分车间由原来的烧炉子供热发醇转变为锅炉供热发醇。酱油、食醋等产品也由多年延续的水桶拎、肩挑等改用水泵抽,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同时,成立了种粬车间,自制种粬降低了生产成本。
  70年代,产品又增加了芝麻酱、花椒面、面碱、五香豆制品、花样咸菜,产品上市后,很受市民欢迎。1972年,食醋、豆瓣酱发酵由大锅改为锅炉送气。1974年,青红方由木桶腌制改为瓷砖池腌制。1974年,购置了第一台手扶拖拉机,从此结束了用马车送货、拉料的历史。1975年,取消化学酱油,酿造酱油上马,由无盐改为低固态发酵,食醋生产由倒缸发酵,改为固体回淋发酵。1976年,手扶拖拉机增加到4台,厂用积累的资金翻建了600平方米厂房,机械设备逐年增加。1978年,对车间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进行了较大技术改造,用锅炉送汽煮浆罐代替人工烧大锅煮浆,用甩浆机代替人工过包,用机械榨代替了人工搬石头压榨等,使豆腐生产初步实现了机械化流水作业,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产品出品率。1978年,厂被评为省食品卫生先进单位。1979年,购置了国产130型解放牌和140型汽车。豆腐生产由笨重体力劳动改为机械化生产。企业解决了原菌培养技术,自己培养原菌。并逐步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
  1980年,种粬由盒粬改为通风的制粬。1982年,成立麦精汽水车间,年增产值10万元。同时,开办青年门市部和冷饮厅服务部。麦精水被评为市优质产品。1983年,麦精水下马。1982年3月~1983年1月,酱菜厂进行了全面的企业整顿。1983年2月,市政府决定财政拨款16万元,市二轻局拨款6万元,加上自筹资金,改建酿造车间,以解决产量忽高忽低,年节供应不足问题。1983年5月20日,经市政府验收合格。实行厂长经营承包责任制,全厂层层承包,工人实行计件工资,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奖励补贴。1984年,改造了贮油设备,购置3个酱油贮存罐,可1次贮酱油120吨。酱油由原来的一级发酵改为三级发酵,大粬由原来的48小时改为24小时培养,使原料蛋白利用率提高10%,产量提高25%,能源消耗降低11.5%。1980~1984年,林都牌一级酱油、林都牌双醋连续5年被评为市优质产品。1982~1985年,从市场预测,计划编制到生产的实施及销售全部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经过科学的预测分析,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每吨黄豆生产红方由过去的6万块提高到6.58万块,提高出品率9.67%,降低成本6.9%。经过实施,1983年青红方总成本比过去降低8%;1984年比1983年降低1.5%,使年产量由18吨提高到301吨。1983~1984年,被评为市的先进单位。
  1985年,伊春酱菜厂是伊春市规模最大、产量最高、设备比较先进、产品品种齐全、质量稳定优良的酱菜生产厂家,产品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了部颁标准。
  1985年,全厂有职工256人。其中生产工人240人,管理人员16人。固定资产原值125.85万元,设备57台(套),生产酱油、食醋、青红方、豆瓣酱、咸菜等5大类产品20多个品种,年产酱油1789吨,青红方300吨,食醋252吨,豆瓣酱292吨,面碱403吨,完成工业总产值(不变价)100万元,利润2.4万元,实际产值比计划产值提高11.1%。1985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是年3月15日,被省政府授予“六好企业”。(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