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开发利用与管理 一、土地开发
本地的土地开发,主要是开垦平缓山坡、夹谷土层较厚之荒地为耕地。1953年始,伊春县大面积开荒,到1957年,共开荒37530亩。1958~1964年,为解决林区职工吃菜,市委号召发展农副业,职工大搞小开荒,此期,共开荒252625亩。
1965~1969年,特委(市委)发出实现伊春粮、菜、肉、蛋自给的号召,共开荒290599亩。1970年,铁力、嘉荫两县划归伊春,到1973年开荒164918亩。其中,嘉荫县开荒22673亩,铁力县开荒10357亩,市区开荒131888亩。1974年,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指示,大力开荒,国家对开荒单位给予补助性投资(每亩地国补开荒费15~20元)。1974~1985年,省分配给全市开荒任务33.3万亩(不含林业),实际开荒71.8万亩。其中,嘉荫县开荒37.7万亩,铁力县开荒11.3万亩,市区开荒22.8万亩。
1974~1976年,国家投放人民公社开荒资金73.8万元,新建开荒点50个,主要分布嘉荫县。1977~1985年,国家投放人民公社开荒资金1250.2万元。1977年,嘉荫县新建1个红光公社;1979年,铁力县在工农公社五花大队、卫国公社横太山各建1个机械化开荒点;嘉荫县富饶公社矛兰沟建机械化开荒点;1980年,铁力县年丰公社建凌云山机械化开荒点;嘉荫县保兴公社柳树河、向阳公社平顶山各建机械化开荒点;其它新建开荒点12个。但此间存在求数量、求需要,忽视质量、客观条件等问题。嘉荫县红光、向阳、保兴、富饶4个公社开垦后不能耕种的荒地就有3万亩。此外,1978年,省林业总局、省劳动局拨给林业开荒资金352万元。
1977年6~9月,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组及省土地勘测队对伊春荒原进行考察,全地区有荒原面积375.47万亩。其中,一类荒原面积709934亩,二类荒原面积2853199亩,三类荒原面积191528亩。荒原总面积铁力县为558405亩,嘉荫县为2023287亩,市区为1172969亩。嘉荫县荒原主要分布在富饶公社大沟口、福民大岗,保兴公社兴农河南、观音山南,朝阳公社大滚沟,向阳公社矛兰沟,三家店东南,常胜公社葛贡河南、平阳河西及前进农场马鞍山下落马湖一带。铁力县荒原主要分布在年丰公社的南关门嘴子、五龙山下、五花东南、北斗南部,双丰局横太山下、茂林东南。市区荒原主要分布在伊春区的伊东沟,美溪区的五道库沟,友好区的25公里,南岔区桦阳沟及东风区的西克林。本市,一类荒原有71万亩(地势平坦,坡度在5度以下,土质肥沃,黑土层20公分以上,团粒结构、松散、潮湿,中层黄砂土40公分,下层细砂水分正常,不受内涝和洪水威胁,生长五花草、榛柴,植物根深50公分以下,不加措施即可开发,当年可达一般产量,连种5年可保持土壤肥力正常化);二类荒原有285.3万亩(地势比较平坦,5度以下山脚慢坡岗地,黑土层不少于15公分,土壤柱状结构,较松散,稍湿,中层为石砾,正常年内不受内涝影响,生长丛桦、小灌木及局部旱塔头,垦前局部稍加措施即可开垦);三类荒原有19.2万亩(地势较低洼,黑土层在10公分以下,土性较粘、湿,中层黄粘土20公分,下层石砾,白浆土,不易透水,易内涝,生长大叶章、狼尾草,山地多生长青蒿并有直径10公分以内的幼桦和散生杨树,局部生长芦苇和中塔头,垦前需进行防洪排涝工程及水土保持措施,坡地上需修梯田耕种)。对此,本市编制了开荒规划。
二、土地管理
(一)机构
1973年前,农业部门设专人管理土地。1973年,地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设在农牧局(即土地科),配3人。各县、区在农牧科设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土地。1976年10月,省给10名事业编制,成立了地区土地勘测队有事业编制10人。1985年末,全市有土地管理人员252人,其中专职71人、兼职181人。
(二)管理工作
1973~1985年,全市进行土地法规及政策宣传。出动宣传车197台次,召开各种会议130次,新闻部门播发稿件334篇,张贴宣传标语6827条,印发传单13470张,印刷发放《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小册子2.85万本,出板报56期,放映电影、录像12场;举办培训班20次,培训骨干1000余人。
(三)土地审批
1949~1956年12月,伊春审批建设用地2件,占用耕地面积为105亩。1957年1月~1966年4月,全市(县)审批建设用地46件,占用耕地面积为2675.6亩。1966年5月~1976年9月,全市审批建设用地32件,占用土地面积2477.83亩,其中耕地2297.83亩。处理土地纠纷98起。1976年10月~1985年12月,全市审批建设用地157件,占用土地面积13222.63亩。其中,耕地3900.69亩,荒地9321.94亩。处理纠纷67起。
(四)管理费征收
经省财政厅、物价局、农业局批准,从1981年12月1日起,市向建设用地单位开征土地管理费。从1982~1985年,共征收土地管理费(不含铁力、嘉荫两县1982年、1983年收费数)662434.68元,上缴省财政132486.36元,上缴地方财政529948.32元;其中,用于土地管理工作支出383797.29元。
(五)土地规划
从1984年2月20日~6月20日,全市抽调952人对铁力县、嘉荫县18个乡镇264个自然屯进行全面规划。规划前,二县村屯总土地面积为38791.7亩。其中,宅基地18061.8亩(户均1.087亩),顶自留地7014亩,生产用地1263.3亩,道路用地5448.3亩,其它用地7004.3亩。规划后,村屯各类土地总面积384 .4亩(节约耕地354.8亩)。其中,宅基地13641.1亩(户均0.92亩),顶自留地11714.6亩,生产用地1241.7亩,道路用地5949.9亩,其它用地5890.1亩。本年,市土地办还派员完成了伊春区菜田保护区和新菜田建设规划,并报省批准实行。1984年伊春区耕地面积为1.8万亩。其中,菜田面积为1.1万亩,菜田保护区面积为9531.1亩,占菜田总面积的86.65%;其夏菜可满足本区10万人口需要。按省规定,本市菜田保护区,确定为连续种植蔬菜多年20亩以上,土壤肥力高,便于管理,交通方便,地形平坦,水源充足的自然地块。1984年,完成了带岭区、友好区菜田保护区规划。对已划定的菜田保护区,均建立了菜田档案。
(六)土地概查
1984年6月~1985年10月,全市抽调55人,进行土地概查。认定伊春市区土地面积为29615205亩。其中,耕地742018.5亩、林地25347525亩、牧地18150亩、园林用地10425亩、荒地1775580亩、荒山848355亩、水域169942.5亩、建筑用地529584亩,其它用地173625亩。省测绘局提供伊春市理论面积为29481975亩,实测大于理论面积133230亩,精度达到95%,符合省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精度要求。(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