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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机具供应

第一节 农机具供应



  一、经营部门

  1960年,伊春农机物资由伊春商业局五金交电公司生产资料站经营,后由农业局物资站经营。1963年,伊春市农机供应站成立。1966年初,农机站改为市(地)农机公司。
  伊春市农机物资供应一直由站、公司专管。1985年,市农机公司由二级站变为三级站。有职工85人,设股室8个,有400平方米的农机商店。

  二、供应范围与品种

  1960年,主要供应伊春市拖拉机站需用的拖拉机维修配件5大类,1000个品种及农村使用的部分机械化农具,1963年,市农机供应站供应机耕队、农机厂和3个地方农场(对山、红光、伊春)的农机配件及农村半机械化农具。1966年,供应伊春市农机站18台拖拉机的配件和农具。由绥化地区农机公司进货。1969年,国营拖拉机下放给农业大队。南岔区、伊春区、带岭区、友好区成立了农机供应站,市农机公司按计划向供应站供货,此时,市农机公司还承担全市72个农业大队及其它单位的拖拉机及农机产品、配件的供应。市农机公司第一次经营大型农机具。1970年,地区农机公司由三级站变为二级站。嘉荫县、铁力县的农机供应部门划归市农机公司管辖。伊春地区农机公司直接向4个三级站(伊春、友好、南岔、带岭),15个区(局)的物资科(相当三级站)按计划拨货。1974年,地区农机公司供应范围内的拖拉机保有量1248台、内燃机1306台、机引农具440台、收获机械142台。1985年,农机公司的经营品种已达14大类、7193种。

  三、购销

  1960年,配件和半机械化农具量少且无计划。1969年,市区急需开荒犁,公司无货,市农机公司和友好区农业科研究,由市公司供应部分钢材和部件,责成友好林业机修厂生产30台重型开荒三铧犁,犁出厂后进行破坏性试验,性能基本合格,解决了生产急需。1970年始,对县、区(局)的整机、配件实行计划管理,省、市、县(局)三级经营。伊春市农机公司主要从5个方面进货,即国家及省合同到货;省内、省外产品,省农机公司拨入,各地调剂,本单位求援。1975~1979年,农机配件奇缺,供不应求。市农机公司于1975年、1976年、1977年连续3次在本市接待省农机供应计划(定货、交流)会议,解决了5大类、789种产品,保证了市区的配件供应。1977~1983年,农机销售累计亏损134.63万元。1984年,在群众自办机械化中,整顿了企业,联营、代销、批发、零售一起上,把富余人员组织起来开辟第三产业(服务社、招待所、饭店等),扭转了亏损,当年盈利7.9万元。1985年,市农机公司又以内包外联为突破口,以一包三改(一包是公司把目标包到股、包到组;一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或计件工资,二改职工调配制为招聘制或合同制,三改企业封闭式经营为开放式经营)为重点。完成销售额583万元,超年计划的15.7%,实现利润19.7万元,被省农机公司评为农机供应系统“创六好企业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评为市先进单位标兵。(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