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机具应用 林区开发建设初期,农业生产比较粗放,生产工具主要是弯钩犁、引用苏联和日本的马拉“洋犁”,马拉播种机和收割机,脚踏脱粒机。
1958年,市政府从国营对山农场抽调1台链轨拖拉机及配套农具,选派了有工作经验,热爱农机事业的干部和青年8人,成立伊春第一个机耕队,当年在南岔局开荒8000亩。机具运用发展到翻地、耙地、播种、镇压脱谷和田间运输。机耕地程度达0.9%。
1962年,省人委先后又拨给伊春东方红一54拖拉机2台,机引五铧犁1台,20片缺口重耙1台。市政府从对山、红光国营农场和上甘岭、红星林业局抽调部分机具组建南岔、伊新、乌伊岭3个机耕队,共有大中型拖拉机35台,机引农具158台。每台负担的耕地面积由人民公社成立初期的13.3万亩,下降到707亩。耕地面积由133305亩,增加到292656亩,开荒23万亩,改造营林水湿地500公顷。此时,现行机具适应不了农艺要求。为消灭“犁后喘”链轨拖拉机采用窄边轨板,机具的作业项目为之扩大。到1972年初,全地区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88台,小型拖拉机26台。主要机引农具959台,机耕程度达到12.2%,机播程度达到14%,机收程度达到16.8%。
1973~1977年,农机具的应用以科学种田为中心,主要是引进推广整地、播种、中耕等革新机具,此时应用最多的是苗间除草机,由七铧犁改装,用于起垄、中耕追肥、深松等项作业。改装了48行播种机使之能播种小麦、黄豆、玉米、谷子等多种作物,使现有机具达到1机多用、1机多能。到1977年末统计,全地区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72台,小型拖拉机317台,主要机引农具1412台。机耕程度达到48.8%,机收程度达到26.7%,机中耕程度达到53.6%,机械收获程度17.7%。
1978~1985年,全市出现了群众办机械化的高潮。1983年后,大中型机械的应用逐渐减少,小型机具迅速增加。在农机应用的范围上,从单一的农业,发展到农、林、牧、副、渔、工商、运输、建筑、服务各业。据1985年末统计,市区有大中型拖拉机863台,其中农户21台;小型拖拉机980台,其中农户627台;主要机引农具1192台,其中农户166台;谷物联合收割机63台;农用载重汽车138台。农业机械总值777万元,其中农户586万元。耕地机械化程度33.1%,翻地机械化程度90%,耙茬机械化程度78.6%,中耕机械化程度53.2%,机播程度11.2%,机械收获程度9.1%。(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