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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乡镇企业

第七章 乡镇企业


  伊春乡镇企业发展较晚且规模小。1956年,伊春镇东升、黎明、扶林等农业生产队建粉坊、铁匠炉各3处,代销店1处;南岔镇晨明、梧桐、振兴、永发、永兴等地建粉坊5处、豆腐坊4处、铁匠炉5处和人参场1处。其多系手工作坊,社员3~5人不等,资金1~2万元不等,设备原始简陋。1958年“大跃进”,兴起创办乡镇企业热潮。全市生产网点达100多个。此间,在冬季农闲时还组织部分人力畜力“倒套子”运木材。1959~1976年,乡镇企业遭受冲击,解散了80多个,尚存零星油坊、豆腐坊、烘炉打马掌钉及小型粉坊、磨坊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到1980年,总数达349个,从业10587个,总产值1370万元,总收入1450万元。铁力县有企业70个,从业人员2291人,总产值456万元,总收入511万元。嘉荫县企业94个,从业人员1122人,总产值115万元,总收入250万元。1983年,乡镇企业推行生产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从经济效益入手,对乡镇企业的生产结构和生产方向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在关闭一些效益差的小厂的同时,增加了山野菜加工、电瓶修理充电、潜水泵修理和皮革加工等项产品。1985年,全市乡镇企业发展到2194个,从业人员17505人,总产值6397万元,总收入6458万元,纯利润427万元,上缴税金290万元,固定资产3495万元,工资总额1332万元。其中,铁力县有企业85个,从业人员3973人,总产值1534万元,总收入1407万元,利润99万元,税金87万元,固定资产684万元,工资总额313万元。嘉荫县有企业160个,从业人员1142人,总产值427万元,总收入446万元,税金13万元,利润39万元,固定资产336万元,工资总额117万元。本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全市工农业总产值的4.58%,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