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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章 饮食服务业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6年初,县成立福利公司,统管全县饮食业与服务业。1957年5月15日,成立县服务局,将饮食业公司和专卖局合并于服务局。在服务局内增设饮食服务管理科,对伊春区仍保持合营饮食业和合营旅店业(理发业划归旅店业领导)两个总店集中核算制的管理体制,又分别在双子河(包括上甘岭)、南岔(包括浩良河)、带岭(包括木曾)、翠峦4个地区成立饮食业、服务业、合营合作行业管理所,负责对这些行业的行政管理及业务领导。直管美溪、乌马河的合作饭店和理发业。其他国营食堂、旅店都实行独立核算,分别受各区局领导。1959年10月,成立市服务公司。同年,商业局直属的伊春饭店,国营服务社(含旅馆、饭店、摄影、浴池)改由服务公司统一管理,分行业性质进行核算。1960年,服务公司升格为市服务局,对全市饮食、服务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1961年3月,工业系统所属修理、服务行业全部移交给市服务局。1961年末,撤销市服务局,其业务及所属企业由市商业局领导。1962年6月,商业局成立市饮食服务公司。1964年,成立特区贸易公司饮食服务管理站,统管全市饮食服务行业,所属职工1050人,独立核算点14个。其中,伊春区4个,外区总店10个。
  1969年,撤销市饮食服务公司,伊春区内网点交伊春区饮食服务管理站管理。1972年8月,成立地区饮食服务公司,对各区饮食服务行业实行统一管理。1975年9月17日,商业管理权第三次下放,党政人权下放各区,财权仍归地区商业局。1984年,伊春区饮食服务业人员、网点统一交市饮食服务公司管理。1985年9月,公司变为副处级单位,基层有国营独立核算网点10个。
  1985年末,全市饮食服务管理机构20个,管理人员214人;经营网点3542个,从业人员169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