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粮食
第四章 粮食
1952年,林区吃商品粮人口有145454人,粮食销量为68825吨(未统销)。1960年,吃商品粮人口增加到535197人,粮食销量增加到145550吨,比1952年增长了2.1倍。50~60年代,林区生产的粮食,除留口粮、种子和饲料粮外,商品量很少。此时粮油加工投资规模小,且技术落后,始终不能实现成品粮油全自给。林区用粮长期处于调啥卖啥,有啥供应啥的状况。
1964年前,粮食部门只承担铁路沿线城镇居民的粮食供应,林区山场需要粮食,经由粮食部门集运到铁路沿线粮库,再由林业企业在封冻时转运上山,常年储备,按月拨付消费。1964~1965两年,粮食部门全面接收了林区山上的粮食供应。
1970年,铁力、嘉荫2县划归后,全地区吃国家供应粮的人口为872549人。1973年,农业社队交售国家的商品粮为2380吨,仅为全地区吃商品粮人口4天的销量;1983年,为24755吨,是当年全市吃商品粮人口36天的销量。1970~1985年,农业社队净交售国家的粮食年均11295吨,是全地区(市)平均吃商品粮人口20天的销量。为此,本地区所需粮食绝大部分由国家统筹安排,并按计划调入供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并逐渐完善粮食购销“双轨制”,开辟自营食品业务,粮食企业平议兼营,生熟并举。同时饲料业上的也很快,使粮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1985年,全市吃商品粮人口增加到1071095人,致使粮食销量增长到26987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