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物资购进

第二节 物资购进


  1948~1949年,林区开发初期,所需生产资料主要有弯把锯、大斧、带锯、油脂等,大都由驻哈尔滨机构采购。1953年,林业生产所用统配、部管物资由国家统一分配,其它物资统一组织市场采购。1953年,进货总值1223万元,其中市场采购占进货总额的54.86%。1964年,增加了地方物资供应,地方所需统配物资和二、三类物资由省物资厅、专署物资局、省二级站进货,不足部分从上海、天津、沈阳采购。林业所需统配物资、机械配件、油脂分别由国家和林业部配件办事处及地方商业进货,缺口部分由市场采购。1964年,采购主要物资有电线、电焊条、钻头、丝锥、板牙、卡尺、铣刀、标准件、钢丝绳、钢胶线等,金额达40万元。1965年,三类物资进货由各企业派员到外埠采购。1967年,林业所需国控、部管物资由林业部下放到林业总局。1969年,分别成立了市物资公司和市林业物资公司,全市生产建设用的统配、部管和省管物资都由这两个公司向省主管单位申请,由省按系统分配。本年,地方所需主要物资由省物资公司进货,林业企业所需主要物资设备、机械配件由省林业物资公司进货。当年地方工业的物资供应,在省里没列入计划,造成地方工业和手工业因缺原料处于半停产状态。
  1975年,市物资协作办成立,当年协作的主要物资有煤炭、钢材、水泥、烧碱等14种。
  1979~1985年,统配、部管物资逐渐放开,由1982年的256种,减少到1985年的23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市生产建设所需物资,除按计划正常渠道进货外,对计划内缺口而又是生产急需的物资,则通过协作补充。1985年,物资购进总额为16471.3万元,比1953年、1978年、1984年分别增长12.47倍、1.74倍和16.97倍。(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