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资储运
第三节 物资储运
一、仓储
(一)仓库
1949年8月,材料供应部门建成第一处仓库,有砖结构、木结构库房各2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950年初,在距伊春火车站1公里处的南山腰建砖结构炸药库2栋,建筑面积60平方米。10月,哈尔滨驻在所租用哈市房产公司仓库数栋,以储存在哈采购的物资。1953年,在18公里处建立双子河站国铁修建保管处,储存修建国铁所需物资、器材。1957年,驻哈调运站利用林业部哈尔滨仓库旧址(原林业部铁路专用线旁)建3栋简易房(1栋办公室、2栋仓库)。1963年11月26日,林业部物资供应局在伊春成立机械配件站,把当时供应处物资仓库的2栋砖结构库房划给该站使用。1964年,随着林业生产方式和生产组织的变革,各林业局的物资储存有三种变化,即撤销了林场仓库,改为林业局分库和供应站,一个分库储存供应几个小工队生产所需物资;林场、贮木场、机修厂等基层单位的仓库全部撤销,一切物资都集中到林业局,由林业局供应科仓库储存和直接供应;把林业局配件库和加油站搬到汽运站和机修厂一起,实行就地储存和供应。1964年9月,政企合一,林管局物资供应处与市物资局合并,林管局物资供应处有3处仓库(原林管局物资供应处仓库、南岔油库、南山炸药库),市物资局有1个仓库,合并后由特区物资局统一领导,储存林业、地方生产所需物资。1969年3月28日,林业部物资供应局机械配件站与市物资局合并。1970年6月3日,地区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在铁力县建立铁力物资转运站,设库储存铁力中转的物资。1973年9月,地区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建材公司、林业机械配件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木材公司成立。将地区物资局仓库分别划给各公司领导,并在距火车站1公里的西北角设木材公司贮木场。至此,各专业公司直接领导各自仓库。1977年,在距火车站1公里的南山腰建库,储存废旧金属物资。1980年4月,市物资局接收大青川仓库。翌年,大青川中转站成立,所属仓库储存在大青川中转的物资。1984年,机电设备公司、林业机械配件公司在南山公路北侧建库,储存机电设备、机械配件等物资。
1985年,物资局与所属各专业公司的物资储存共有20栋砖结构库房,建筑面积12789平方米,占地面积262769平方米;有铁路专用线6条,总长1585米,其中除大青川720米产权自有外,其余均为租用。
(二)仓库管理
1949年建库初期,对仓库的管理只限于材料保管和防特、防盗、防火。1954年,仓库管理制度不健全,帐货不符,帐卡不符,保管不良,规格不清,堆放排列零乱。当年,伊春库炸药变质8923公斤,钢材铁丝等露天存放锈蚀严重。
1955年4月15日,管理局召开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会议,决定撤销中间仓库或供应站,并制定了仓库管理办法。19们年,各级物资仓库严格执行仓库的盘点和清查制度,对库存物资进行月查对、季盘点、半年一清查。10月13日,管理局在友好加工厂召开紧急会议,传达省林业厅关于全面彻底清点在库物资的指示,各单位成立了清仓办公室或清仓小组,动员力量清仓核资,并建立了物资保管、出入库等制度,使物资管理保管商品化。
1963年,仓库管理达到帐货相符、帐卡相符,物资排列摆放达到顺序化、商品化,仓库的盘点方式由月查对、季盘点,一次查清变为流水点库。同时,采取了“三不出库,四不验收”和“两保养”的办法。即白条子不出库,出库单不全不出库,规格质量不符不出库;无发货明细表不验收,规格质量不符不验收,件数不对不验收,超定额损耗不验收;大型设备和电器仪表按保管期定期维护保养,零星物资和工卡量刃具等随时维护保养。1964年,学习大庆的“五五化”(即五五成行)经验,全地区所有仓库都进行了大整顿、大改革,基本达到了“三化”(商品化、五五化、顺序化)、“一消灭”(消灭露天存放物资)。推行大庆的活动数字保管卡片和“五五化”保管法。同年,林业管理局拟定了仓库管理10条标准。对全地区所有仓库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有50%的仓库获得“仓库合格证”。1973年,地区物资局所属专业公司负责仓储业务,对所属仓库做到及时验收、准确发放、定期盘点,做好维护保养,保证了帐、卡、物三相符。地区物资局还制定了《仓库管理良好条件》。1977年,全地区物资部门全面推广大庆仓库管理经验,各级仓库做到了妥善保管、按时保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物资保管“五五摆放”和“四号定位”(指货区号、点号、排号、位号,即四则统一的编号),库存物资帐、卡、物、资金四对口;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保管制度和物资验收制度,验收时把住数量、质量、单据填制关;对库存物资实行永续盘点法,做到每月一抽查,半年一普查,年终大盘点。本年,全区各级物资部门普遍建立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出一批技术精、作风好的物资保管人员,机电保管员王建录对所负责的4大类3500种物资“遮目识货”说出其性能和用途。
二、运输
开发初期,运输材料靠人背肩扛,林业局小工队有专向山上运送材料的“倒背”队伍。
1952年5月,材料科设运管股,主要负责各种油脂、谷草、爬犁及附属零件等物资的运输。对管理局基本建设所需材料实行代运,对各林业局(厂)的材料,够整车的直发各局(厂)。基建材料运费由基建科负责。由管理局仓库至林业局(厂)仓库所有运输费用由管理局材料科核销。1953年6月,林管局材料科对管局范围内生产、基建需用的一切材料负责运输,保送至需料车间及工地。
1955年4月,物资供应部门充分利用森铁、平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并主动同有关部门签订运送合同,及时运送,撤销了大部分马车、大车。1973年,地区物资局所属各专业公司对需料单位均实行代运业务。1979年2月,地区物资工作会议强调执行送料到第一线制度。地区各公司、站上半年送料到一线80%,下半年实现全部送料。林业企业的物资部门对山上山下的主要生产单位也实行了全面送料制。
1985年,市物资局及各专业公司,有载重汽车29辆,载重量140吨;铲车9台,起重量39吨;移动式起重设备4台,起重量40吨;固定式起重设备6台,起重量3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