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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开发初期,公路由林业管理,并一直以林业专用公路为主,兼顾地方道路修筑。1958年建市后,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管理任务。此时,林业仍负责林业专用公路的修筑与管护。1964年,实行政企合一后,省内地方交通部门统一管理公路,但林业专用公路仍具一定独立性。直至1985年,仍保持交通部门以管理国道、省道、地方道等干线、支线为主,林业以管理林业(含营林)专用公路为主的格局。
  市交通局的前身是汤原县运输公路伊春营业所。1953年,改为县运输公司。1956年,改称县公路运输站。1959年,改称市交通运输局。1962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建设局合并,成立市交通建设局。1964年10月,市交通建设局撤销,成立特区交通局。1968年,恢复伊春市,成立市革委会生产委员会工交组。1969年4月,成立市工交管理站革委会。1970年,改称地区革委会工交领导小组,同年改设地区交通局。1975年,地区交通局与地区运输公司机构分设,分别直属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1978年,地区交通局与地区运输公司合并,称地区交通局(对内一个领导班子,对外挂交通局和运输公司两块牌子)。1980年10月25日,地区交通局改称市交通局(地区运输公司同时改称市运输公司)。1984年8月28日,市运输公司从市交通局分出,单独成立市联合运输公司(也称运输管理局,为正处级单位),直接隶属市政府领导。1985年9月5日,市联合运输公司撤销,同市交通局合并,降为副处级单位。至此,市交通局有3个副处级单位,即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监理处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