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镇建设
第二十三篇 市镇建设
第一章 城镇建设
伊春是多城镇组成的集群式城市。东北解放时,带岭、南岔只具小镇雏形。其他大片地区,皆为森林、草塘。其时的金山屯、美溪、伊春、翠峦等地,只是铁路的小站,居住者不过几十户。
1948年,林区大规模开发建设,数以千计的林业职工进入伊春。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林业主管部门就地取材,在2、3年内,建起32万多平方米的草泥或板夹泥简易房舍,形成了7个以伊春为生产管理中心,以各林务分局为生产基地的职工居住区。由此起步,伊春建起了工厂、学校、商粮服务业及文化、卫生、娱乐场所。至1952年,以形成县镇规模。
1953年始,林业生产向汤旺河中上游延伸。随新森工局的建设,森林资源的开发和林产工业向深加工、精加工方向发展,又新增10来个职工住宅区,并开始新的城镇建设。至1966年,全市共形成大小城镇或居住区20多个。(1958~1968年,用于全市基本建设投资年均值仅8259万元)。
60年代末~70年代初,本着适当集中,相对分散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了林区建设总体布局,调整了区政建制,加强了城镇规划工作,开始了住宅楼和城镇基础建设、公用事业建设,至70年代末期,形成了由1个中心城镇和14个卫星城镇及以14个卫星城镇为中心的370多个局、厂、所、乡、镇辐射的林业城市格局。铁路、公路、森铁把370多个小区与卫星城和中心城镇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80年代始,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林区城镇建设进入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新阶段。市政府紧紧依靠国家,充分调动地方、企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多方面、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致力于城镇建设。1981~1985年,全市共投放基本建设资金95302万元,年平均值等于前20年平均值的2倍。5年,共兴建房屋1173642平方米,新铺沥青、水泥路面60多公里。中心城居民住宅向楼群、小区发展,道路、绿化配套。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卫星城镇仿效中心城,努力聚攒,筹措资金,改善居住、交通、供排水、环卫条件,并建有1~2条的高级、次高级主干道路面。到1985年底,伊春区(中心城)面貌一新,始具现代城市规模;卫星城建设也有历史性突破。1948~1985年,全市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31026万元。15个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形成固定资产总值2472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