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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卫星城镇建设

第二节 卫星城镇建设


  伊春的卫星城镇是随林区由南至北的开发,铁路由南至北的延伸以及工矿企业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
  带岭、南岔是解放前形成的小镇,其建设粗陋,除伪政权机关外,房屋只有几十间,解放后,政府在这里设立林务分局。虽开发较早,但限于当时条件以及林业生产流动作业,采完一沟搬迁一次的特点,城镇建设基本处于自发状态。1949年后,林业生产规模扩大,美溪、翠峦、乌马河、双子河建森工分局,南岔、浩良河建制材厂;1952年,大丰建森工分局。至此,以局(厂)为中心,兴建职工住宅32万平方米,分别形成7个职工住宅区。1953年,林业生产继续扩展,相继建起了上甘岭、友好、丰林、红星、新青森工局,随之新建职工住宅15000多平方米,又以局址为中心,形成5个职工居住区。此间,南岔、浩良河、大丰、翠峦、乌马河、双子河修建了供办公和商业服务用的砖木结构楼房或平房,形成一字形、丁字形或十字形街道。带岭还兴建了银行大楼、百货大楼;职工住宅建设多为板夹泥结构,1956年始,在镇中心建起18栋3600平方米砖木结构住宅。
  1958年,林业生产延伸至林区北部,在汤旺河建起了东风林业局,在五星、大西林建起石灰石矿和铁矿,又分别形成3个职工居住区。由于本年伊春建市,因而地方政权建设加强,先后在这些居住区内建起了政权组织,加之为林业服务意识增强,地方工业商粮服务业,交通邮电业和文教卫生业开始兴办,使这些居住区逐渐形成小城镇。
  进入60年代,在小兴安岭顶峰建起了乌伊岭林业局,国家、省和地方分别在西林、苔青建起铅锌矿、钢铁厂和水泥厂,使这2个地方形成新的城镇。70年代,地区进一步调整了林区建设总体布局和城镇建设规划,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加强了带岭、南岔、大丰、西林、美溪、翠峦、乌马河、友好、上甘岭、丰林、红星、新青、东风、乌伊岭14个城镇的建设,形成了以伊春区为中心的卫星城镇群落。
  1978年后,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生产性投资与非生产性投资兼顾的原则,特别是贯彻改革开放方针,随同中心城,卫星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公用事业迅速发展。至1985年,14个卫星城镇共兴建房屋185万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由3.1平方米增加至5平方米以上。铺筑水泥砼或沥青路面35.08公里,安装路灯705盏;南岔等4个城镇铺设自来水管线35.8公里,带岭等4个城镇安装供热管道24公里。14个卫星城镇有铁路贯通、公路相连、交通方便。此时,山上场(所)也加快建设步伐,效仿卫星城,在道路、环境状况均有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