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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绿化

第八节 绿化


  1952年,林管局首次在庭院中心建直径4米花坛1处;在庭院的四周、甬道旁、花坛外围植野玫瑰墙252米,在野玫瑰墙内侧每隔半米植1株兴安杜鹃;林管局庭院以花坛为中心,由东北、东南、西南、西北4块方形绿化区构成管局庭院绿化轮廊。1953年,在林管局办公楼大门前两侧各植红松1株,楼前甬道南侧东西对称栽小红松8株;庭院的东北绿化区植种花卉;东南、西南两块绿化区栽植海棠、沙果、小苹果各20株,西北绿化区为红松种籽实验田,建1.5米宽、10米长3个苗床播种红松。在院墙里、四块绿化区外围,每隔2米栽植色树、胡桃秋、白桦、黄波萝、杨树等5~6年生树种。1954年,县政府组织职工在政府院内,栽植杨树近百株。1956年5月,县人民委员会、森林工业管理局、经营局等部门组成林区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当年,根据省农业发展纲要,12年内绿化全省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的绿化造林活动,动员39534人绿化镇乡街道庭院,共植树28.66万株。1958~1959年“大跃进”大搞全民绿化宅旁、路旁、村旁、水旁、共植树350万株。其中,杨树140万株,柳树139万株,松树、山丁子、兴安稠李子、桦树等71万株,成活率85%以上。但由于当时对城市绿化工作认识不足,领导不力,缺少统一规划,发动群众不够普遍,特别是群众对爱护树木、保护树木的宣传教育做得不深不透,只顾栽树,缺乏正常抚育和管理,致使年年栽树很少成林,树木被拔掉、折断、羊啃、车撞等破坏严重,保存率很低。此间城市绿化主要是广泛发动群众搞好街道和庭院绿化。
  1964年,全市群众共植树395265株。其中,机关、工厂、居民庭院植树53155株,栽果树8300株。吸取小苗保存率低的教训,始用大苗(胸径3~5厘米)树种,并引进加拿大杨、糖槭树等优良品种。同年,建立了市城建局规划科绿化组和城镇绿化苗圃,加强了技术指导,执行“挖大坑,栽当中,浇足水,踩实成”的操作规程,保证了绿化质量。当年,中心城(伊春区)植树53982株,相当于前10年植树总和的10倍,城内新兴、繁荣、迎宾等10条街和河堤、水源地、疗养院、幼儿园等大部分空地都栽上了树木。为巩固绿化成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爱树护林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了管理工作。1964年5月5日,市人委颁发了“关于加强绿化管理工作的规定”。落实了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及时进行培土、浇水、灭虫、整枝等抚育工作,使成活率达79%以上。至此绿化事业,进入了目标与成果相统一,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与专业化的基地建设、队伍组建、管理配套相结合的发展阶段。
  1973年,扩大绿化专业队伍,完善管理机构,提高绿化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本年,绿化专业人员上升到17人。1975年4月12日,成立了市植物园。1980年,组建了市园林绿化专门机构(伊春市园林处),隶属市城建局的科级事业单位;负责指导全市城镇绿化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园林绿化方针、政策、重点抓好伊春区城镇园林绿化和管理工作。1982年,成立了市绿化委员会,市长任绿化委员会主任,下设绿化办,各区局亦成立绿化办公室。另一方面,开展全民绿化活动,带岭、南岔、新青、翠峦、乌马河、美溪、金山屯、西林等城镇绿化,也全面开展起来。到1985年,全市园林绿化职工达155人,共建城镇绿化苗圃41.4公顷,城镇共植树303.7万株,绿化面积303.4公顷,公共绿地面积221.27公顷。城市绿地面积占城市城镇面积的2.5%。全市人均占有绿地面积2.9平方米。有66.2公顷面积的市北山公园建成,向广大游人开放。全市各城镇街道、河堤、广场、绿化起来的北京杨、垂柳、旱柳、糖樘槭、家榆、樟子松等长势喜人。市中心城几经更新之后,市委、市政府门前的和平路栽北京杨,新兴路栽樟子松,迎宾路栽糖械,通河路栽垂柳,林带双行或四行。每条街各具特色,层次分明,色彩艳丽。
  全市庭院绿化逐步升级,向花园化发展。出现了市委、市政府、林管局、卫校、林校、师范校、园艺场、南岔结核病院等庭院绿化先进单位。植有树木、花卉、建有凉亭、假山、喷泉、雕塑,生机勃勃。全市绿化工作已进入省绿化的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