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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监测

第四节 监测


  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发展情况大体分为两个阶段。
  1972~1980年环境监测起步时期主要是以汤旺河水环境监测为主,在监测力量上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作进行。其特点为调查多、阶段性强、时间长、参加人员广泛,而且是边干边学,逐步发展。1972年3月,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协作调查组在全面分析汤旺河水污染状况的基础上,首先沿汤旺河自上而下共设置13个比较典型的监测断面,然后对各断面分别采样、检测,共16个项目。其中,包括理化、毒理、微生物等分析指标及水文基本情况。5月,形成第一份汤旺河水质污染情况的调查报告,此系对全市河水污染程度所进行的最早定性和定量说明。
  1985年初,地区环保办正式建立了以水质分析为主,废气、废渣等分析仪器具备的综合性环境监测基地,建成理化分析、天平、仪器、微生物等分析实验室。还写出第一个水环境监测分析工作报告。9月,在西林区召开以环保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全地区会议,强调环境监测。此后,环境监测工作相继开展,监测手段逐年加强,监测能力逐渐提高。1979年,新建945平方米监测楼(与市环保办合署)竣工,为环境监测提供了条件。
  1980~1985年为监测工作的发展阶段 此间,全市独立的监测队伍已形成,监测方法和标准进一步统一,新型的监测仪器逐步采用。在进行河水的监测同时,开展了对污染源和污染事故及服务性监测。同时大气、噪声监测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起来,对分析结果的管理及数理统计开始注重科学化。到1985年,全市已进行33次河水例行监测,监测结果所形成的数据达1033个。同时,进行了西林钢铁厂、西林铅锌矿、五营造纸厂、新青纤维板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南岔水解厂、浩良河化肥厂、铁力干馏厂等较大污染源废水监测达62次,取得近500个分析数据。从1972年第一次监测到1985年,总计取得各类监测数据5700个。

  一、水环境监测

  1972年始,对汤旺河水污染进行调查。1973年3月,进行第二次汤旺河水污染调查,这次调查增加了有机物的分析项目,在原有13个断面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青纤维板厂上下游断面和浩良河化肥厂下游3个断面,并把新青纤维板厂上游断面定为清洁对照断面,共进行了22个项目的分析化验。经整理的调查报告上报省建委环保办,受到上级的重视。为此,本市被省认定是,继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之后,水环境监测较早、分析项目较多、调查较全面的地区。调查报告被编入《黑龙江省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专集》(1973年9月印发)1976年,地区环境监测化验室建立并投入使用,推动了水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4月,枯水期的河水调查,首次从采样、样品运送、化验、分析和数据处理全部由地区化验室承担。从1977年始,全地区按河水的季节变化,分枯水期(3月),平水期(5月)。冰封期(12~翌年1月)进行监测。全地区河水监测开始走向例行监测的轨道,并且进一步趋于完善。1980年,汤旺河水例行监测纳入松花江水系水环境监测系统,成为水环境质量变化的重要信息系统之一。1982年3月,按省要求对全市的原有16个监测断面进行了调整,重新设置代表汤旺河水污染变化情况的3个断面,汤旺河下游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上,汤旺河中游西林钢铁厂下,汤旺河下游浩良河化肥厂下(木良),同时规定统一分析方法,从本年始,市环境监测站按新设置的断面,每年分枯水期、丰水期、平水期3个不同季节,进行连续3天的例行监测。

  二、工业污染源监测

  1977年,全地区开展工业污染源监测工作。当时根据工业企业的规模,污染物排放量及工业类型确定了被监测企业。从本年到1985年,共对全市26家企业进行了174次监测。此间,重点工矿企业每年都进行监测,并且定期了解企业的生产、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建立技术档案。污染源监测的具体项目,按被调查企业废水类型确定。进行常年监测的企业有西林钢铁厂、西林铅锌矿、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新青木材综合加工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五营造纸厂、浩良河化肥厂、南岔木材水解厂。每年还不定期对其它企业进行监测。其中,1977年6月,对乌拉嘎金矿尾矿排放口进行21个项目的监测,结果耗氧量771.0毫克/升,氯化物159.75毫克/升,浊度50°。其它项目均低于排放标准。1978年8月,对伊春肉食加工厂进行监测,结果氨氮1.75毫克/升。硝酸盐氮1.6毫克/升,亚硝酸盐氮0.243毫克/升。1982年,对铁力木材干馏厂废水进行监测,结果PH值为5、挥发性酚0.06毫克/升、COD474.2毫克/升,BOD↓566.5毫克/升。对亮子河发电厂冲灰废水进行监测,结果PH值为10.4。总固体60毫克/升。对西林磷肥厂进行废水监测,结果PH值3.2、悬浮物113毫克/升,砷3.5毫克/升、氟化物0.7毫克/升。

  三、大气环境监测

  市环境监测站建立初期,设置的化验室就考虑了大气监测工作。1976年初,地区监测站就已具备降尘SO↓2等大气污染指标的监测能力,从1979年始,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督服务。同年8月,首次在汤旺河源头进行了大气环境中SO↓2、NO↓2等监测,但当时由于经验不足,样品的保存、设备使用等方面尚存在很多问题。1980年,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大气环境监测方法的技术规定,市环境监测站又重新购置了新型采样设备,更换了原有的采样器,为全面开展大气监测创造了条件。1981年始,在市环境监测站设置大气分析室。1985年始,把大气监测纳入例行监测,并进行重点区域的大气监测。监测区域选择全市污染较重的伊春区。首先收集整理了伊春区内与大气污染有关的气象资料进行必要的气象观测,包括逆温、太阳辐射等级,平均气温、日较差、降水量、风向、风向频率、风速、大气稳定度。选择了污染气象条件恶劣的1月份连续5天进行了低空探测,从而得出监测区域近地面温度垂直分布特征,同时,还进行了污染源状况的调查,指出伊春区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冬季燃料燃烧。按国家规定的监测细则要求,结合伊春区大气污染实情,每年1月、4月、7月、10月,每月连续5天,每日6时、10时、14时、18时采样60分钟。布点根据全区常年主导风向,自然地理特点。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降尘4项,监测结果二氧化硫共获得483个分析数据,未检出率44.5%,氮氧化物共获477个数据,未检出率60%,总悬浮微粒共获195个数据。同年,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要求及全市大气污染的实际情况,开始了酸雨、酸雪的定期、定点监测。在伊春区内,共设置3个监测点,位置分别在伊春区西部(广播电视大学),南部(区政府院内),东部(木材公司)。全年共获得36个数据。数据表明降水酸度3、9、10月,PH值在6.0~7.3之间,电导率在14000~36000微欧/厘米之间,所有降雨PH值均高于5.6。

  四、噪声监测

  1982年12月,全市的噪声监测从监测伊春区交通开始,共设监测点200余个,获得直接数据近万个。按省监测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纳入例行监测轨道。
  根据机动车流量,道路分布等情况,共设置21个监测点,采取在车辆高峰、平峰和夜间3个时断进行声级计读数。经数据处理形成全市第一份反映中心城交通噪声污染的分析报告。1983年,第二次交通噪声监测共设置24个监测点,连续进行3天,对伊春区主要交通道路和次要交通道路进行划分,更实际地反映污染程度日变化情况。1985年始,为适应全市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市环境监测站相继在3个开放区即伊春区、五营区、带岭区,进行了交通噪声监测。其中,在伊春区布点20个,在五营区布点4个,在带岭区布点6个。本次共取得噪声有效数据500个。对路长,路宽也进行了实际测定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