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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规划

第三节 规划


  1970~1976年,地区科研课题安排,只是按省科委、财政厅每年拨的科研费进行,共安排科研课题141项,没有专门机构搞科研规划。
  1977年,地区科技管理部门始有专人负责,安排科研课题21项。
  1978年,地区科研管理部门设专门机构计划科始制定科研规划。地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科技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把全地区科研计划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中去,是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地区计委今后编制长远、近期和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都应把科研计划列进去。
  地区科技管理部门规定,坚持以林业为重点,农工商医结合,全面发展科技事业,多出人才、多出成果,为林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地区历年科研计划包括科研计划和重点科研项目计划2种;科研计划内容,1977年前,以地方科研为主;1978年后,以林业科研为主;科研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推广新技术和科技成果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科研计划程序、根据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林区资源及林区经济建设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性、战略性、突破性的问题,提出科研课题;先由基层申报,然后科技管理部门会同生产管理部门、专业局科技人员协商、或组织同行专家评议、论证,再经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综合平衡、讨论、制定全市科研计划,分别由市人民政府、林业管理局下达。
  1970~1972年,全地区科研项目62项。
  1973~1977年,全地区科研项目100项。
  1978~1985年,全市科研计划安排254项。其中,林业101项、农业79项、多种经营19项、地方工业17项、商业10项、医药卫生10项、推广新技术5项,其他13项。
  历年全市科研项目安排和科研计划,1973年,全地区科研项目计划。1975年,全地区第一批科研项目计划。1976年,全地区第一批科研项目计划。1977年,全地区科研计划。1978年,全地区科研计划。1979年,全地区科研计划。1979年,林业科研计划。1980年,全市第一批科研计划、林业科研计划。1981年,全市第一批科研计划。1982年,全市第一批科研计划。1983年,全市第一批科研计划。1984年,全市第一批科研计划。1985年,全市第一批科研计划。
  全市科研计划或重点科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绝大部分承担课题的单位和科技人员都按照计划执行,按期完成科研课题计划。
  但由于条件、设备、资金、科技人员变动等原因,有的项目不能按时完成,有的项目中止,甚至停止研究。每年在执行年度科研计划或重点科研计划进行必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