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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与活动

第五章 文物古迹

第一节 管理机构与活动


  本地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设专人兼管文物管理工作。1978年,由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核编,经市政府批准建立市文物管理站,隶属市文化局领导。负责市辖区的文物管理、保护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本年,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核定编制3人。1985年,增至8人。
  1981年,按照国务院〔1981〕9号文件精神,市文物普查队,采取了普查到哪里,就由哪里的政府或机关出人配合的方法,进行了全市文物普查。本年,普查了铁力县、双丰林业局、铁力林业局、桃山林业局、朗乡林业局;1982年,普查了带岭区(林业实验局)、南岔区、金山屯区、西林区;1983年,普查了嘉荫县、乌伊岭区,汤旺河区,红星区;1984年,普查了新青区、上甘岭区、翠峦区、乌马河区;1985年,普查了友好区、伊春区、美溪区、乌拉嘎金矿局。先后参加普查工作的有156人。5年间,徒步行程3700余公里,实地踏查林场,村屯经营所650个,召开各类座谈会280余次,走访306人次。共发现古生物化石遗址5处,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10处,青铜器时期遗址14处,铁器时期遗址15处,辽金时期遗址26处,元、明、清时期遗址8处,墓葬6处,古城址3处,原始半穴居遗址3处,古建筑遗址2处,抗联遗址17处,其它遗址31处。几年来,采集和征集文物196件(组、套)。
  1984年10月1日,为庆祝伊春林区开发35周年,在市工人文化宫北楼展厅展出各种文物200余件,展出10天,观众达6000多人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主要领导和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出席了开幕式。伊春日报、电台、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1985年,配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举办了抗联文物和图片展览,共展出10天,观众达8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