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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遗址遗迹

第二节 古遗址遗迹



  一、硅化木群遗址

  位于嘉荫县乌拉嘎金矿局团结矿东北1公里,乌拉嘎河中游右岸,乌拉嘎至保兴公路3公里右侧10米处。面积南北长150米,东北宽100米左右。遗址距地表深7米(金矿工人称海底)。该遗址硅化木的蕴藏量较大,树木种类也较丰富。
  硅化木多数呈黄褐色、灰色或黑色(炭色)。直径一般在20厘米左右。大者可近40厘米,纹理清晰,年轮可辨,多数仅存木质部,有的木质部和表皮俱在。
  因条件所限,对此硅化木群尚未进行测定,其绝对年代还难以断言。但该硅化木经与四川省自贡市、北京密云县出土的硅化木类比,可初步认定,乌拉嘎硅化木属中侏罗纪晚期,但树木之种属不详。

  二、龙骨山遗址

  位于嘉荫县境内的黑龙江右岸,东起永安屯东山,西对鱼亮子之间。在长约20公里的江岸往里延伸300米左右的范围内,均埋藏着丰富的恐龙化石。其中从太平河口起至安阳河口之间约3公里的地段中,有4个层次埋藏最为丰富。1977~1978年,省博物馆进行了两次发掘,获得化石标本1400余件,重9吨。1980年1月,嘉荫县政府将该处恐龙化石产地命名为“龙骨山遗址”。1981年1月27日,经省政府公布,该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省博物馆发掘的两个地点分别为1号遗址和2号遗址。1号遗址在黑龙江右岸619号航标山上,位于嘉荫码头西13公里,西距2号遗址1公里;2号遗址在黑龙江右岸,位于嘉荫码头西14公里,鱼亮子东500米,18连北3公里处,北临江,西北隔江岔与刘广利岛相望。
  1980年,省博物馆将发掘的恐龙化石组装成两具平头鸭嘴龙骨架,一具高4.81,长9.32米,陈列在省博物馆。另一具高6.48米,长11.24米,从1981年8月1日起,先后在沈阳、石家庄、郑州、桂林、深圳等地巡回展出。
  另一处发掘地点,是在黑龙江右岸,小滚子沟口以东至617号航标之间的断崖处。该处恐龙化石埋藏地为我国渔民在本世纪初首先发现。1915~1917年,俄国政府曾派员连续进行3次发掘。1925年,苏方发表的第一篇研究报告中,曾直言不讳地承认是在黑龙江右岸中国一侧发掘的。他们选择其中一些较好的化石,装成一具高4.50米,长约8米的恐龙骨架;该报告还披露,其中有65%是化石真品。目前,这具恐龙骨架仍陈列在彼得堡(今列宁格勒)地质博物馆。这就是著名的“阿穆尔满洲龙”。“阿穆尔满洲龙”是俄国人为恐龙定的名,意思是在黑龙江边出土的中国东北恐龙(一般书刊简称为“满洲龙”)。
  嘉荫县龙骨山出土的恐龙,经国家地质部地质博物馆的专家,巨型山东龙的研究者胡承恩先生鉴定,确认其为白垩纪晚期平头鸭嘴龙,距今约1亿年至7千万年。那时黑龙江流域地势平坦,气候温暖、湿润,湖沼纵横,植物茂盛,适于恐龙的生存和繁殖。据省博物馆发掘队认定,该化石产地曾是恐龙群体集生地,从获得的化石标本看,可知这里至少存在着鸭嘴龙、霸王龙、似鸟龙等3个以上的种类和16个以上的个体。除恐龙化石外,还有龟鳖类、鱼类、叶肢介、介形类、腹足类以及多种被子植物化石。

  三、湍湖遗址

  在乌伊岭区境内,汤旺河与湍河相接的左岸一级台地上。位于乌伊岭镇西南1500米处,铁路西50米。东西长150米,南北宽100米。
  1983年6月,市文物普查队曾在该遗址地表采集到石叶、石核及少量陶片,石器只见刮削器,石质多为砾石。陶片仅见手制夹砂素面,器型难辩,陶质粗松,多呈红褐色。采集到的石叶与省饶河小南山遗址的某些石叶相近似,陶片质地也基本尽同。比照小南山遗址的文化内涵,湍湖遗址当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的1个小居民点。

  四、桦树林子遗址

  在嘉荫县常胜乡桦树林子屯内,黑龙江右岸一级台地上。位于勤俭大队南25公里,平阳河口东北约7.5公里处,隔江与苏联境内的加里宁诺相遥望,遗址大部分是现代住宅,一小部分是园田地。东北长1000米,南北宽100米。
  1983年5月,市文物普查队在该处调查时,曾在园田耕土中多处见到火烧土和有烟火痕迹的锅灶石块,在几处田埂断层处可见文化层厚约30厘米。采集到的陶片多是手制夹砂红褐、黑褐陶片,火候不高、器壁较厚、器形有圆颈敛口鼓腹罐和直口平底钵等;常见戳刺纹、指甲纹或素面残片石器仅见数片石叶,普查时还在当地征集到一枚较大的石网坠,椭圆型扁径14厘米,长外径的沟回中,可见到明显的使用痕迹。
  在该遗址采集的陶片与本省饶河小南山及新开流的某些陶片相似。因此,初步认定其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居住址,但其绝对年代应晚于新开流文化。

  五、小孤山遗址

  在西林区白林镇南端,汤旺河右岸(原河道一级台地)现河道三级台地上。位于西林小学操场南30米,家属队菜地西北20米,西林区西林镇北3公里处;东南隔河与东风生产队相望,西林至白林公路右侧,公路由小孤山西北部穿过。修筑哈伊公路挖土时遗址西北角原貌被破坏。断层可见文化层厚约40厘米。遗址北角陡崖距地表高约20米,遗址南面呈扇形分布。南北长120米,东西宽100米。
  1982年6月,市文物普查队调查时,在该遗址地表采集到两类陶片。一类是手制夹砂红衣陶、红褐陶及黑陶,火侯较高。器型多见敞口、敛口、直口、鼓腹平底、素面罐和钵,少数陶片可见唇边戳刺纹和肩部饰拍印菱形纹。陶胎薄厚不等;另一类是敛口平腹瓮器。还有少量唇边和肩部饰附加堆纹的罐和小喇叭口、平底碗等。
  从陶系看,属海青文化类型,小孤山遗址当是青铜时代的居住址。

  六、大砬子遗址

  在金山屯区政府所在地的北山(俗称大砬子),汤旺河右岸一级台地上。位于贮木场北200米,变电所东北1公里,四十四农场东3公里处。遗址北端临河系自然形成石块悬崖,距河面约高30米,整个遗址在扇面形向阳坡上,其南半部是20余户房舍和家属园田地。南北长200米,东北宽50米。
  1982年5月,市文物普查队在遗址地表采集到手制夹沙红衣陶、红褐陶和灰褐陶片。器型种类较多,主要有高领鼓腹平底罐、直口平底钵、简形觞、喇叭口碗等,陶质均较坚硬,个别器物器壁很薄。其纹饰也比较丰富,有些器物在口沿饰戳刺纹、指甲纹;有的在肩部或腹部饰有弦纹、划纹、菱形纹;也有饰浮加堆横纹或捏捺纹的。该遗址地处向阳高坡,水源充足渔猎皆便,是古代人理想的生活地。
  从其文化内涵来看,当是新石器时代晚期部族居住址。

  七、五号桥遗址

  在南岔区境内,汤旺河右岸二级台地上。国铁五号桥南50米,遗址地表是耕地,耕土厚约15厘米。南北长400米,东西宽200米。
  1982年5月,市文物普查队在遗址地表采集到双面磨光石矛一枚(残)及手制夹砂灰、黄两种陶片,陶片质地较粗松,火侯不高,器壁较厚,多为素面敞口,敛口罐形器。
  其陶片和新开流的某些陶片质地相似,但纹饰不丰富;石矛与松花江流域的某些新石器时代晚期石矛近似。该遗址当是晚于新开流文化,早于海青文化类型的新石器时代晚期较大的居民点。

  八、大青川遗址

  在带岭区大青川经营所,永翠河右岸三级台地上。位于火车站东100米,永翠河南150米处,绥佳铁路复线铁轨下。
  1958年,绥佳铁路修复线时,筑路工人在大青川火车站铺岔线撤土方劳动中发现一处窖藏文物,省博物馆孙秀仁等同志得到报告后,即赶赴现场。经简单清理,在距地表约6米深的窖坑中出土32件文物。其中,有宋代四系瓶、铁铧、铁刮刀、铁铡刀、铁锛、铁车辖、铁凿、铁锯条(残)、鱼叉、铁镐、熨斗、铁剪等农具、渔具和日常用具。根据出土文物的开制特点可知,其与省肇东八里城、依兰县土城子出土的铁农具相同,大青川铁农具在省博物馆展品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大青川遗址当是金代中兴时期的居住址。当时村民既发展农业耕种,也从事渔猎。

  九、砂山遗址

  位于南岔区汤旺河右岸一级台地。砂山火车站对面,系东方红战斗二队农田。
  1965~1968年,当地村民在开荒垦地时出土一方“都统所印”,系铜质、九叠篆书,印呈方形背有梯形方钮,边刻“都统所印”,背上刻“行六部造,贞佑五年五月”。另有一把镂金战刀,已被村民改制做用具。
  1982年,市文物普查队对铜印出土地点进行复查时,未见其它遗迹。据说曾出土铜钱和铁箭头之类器物。
  该方铜印为金代官印,但该遗址至今尚未发现当时的生活及生产用具残片,因此,初步可认定其为金代驻军所遗。

  十、嘉荫河古城

  座落在嘉荫山东南麓,新青林业局施业区内;嘉荫县、新青区、鹤岗市交界处,嘉荫河右岸,西梧桐河左岸。位于新青林业局前进农场南12公里,邵家店西北18公里,防火检查站西南6公里处。
  1981年,新青林业局森调队马德文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了古城情况。1982年7月,市文物普查队调查了该古城。
  古城南低北高,依势掘壕筑城,东西两面壕外可见断续土坝,北面无土埂,壕深3米,宽3~12米不等,壕里面是城墙,依城墙有马面,东北西3面城墙约长1400米,每隔40米或90米即有1个马面,共存马面24个,有的马面低于城墙。城墙底宽6米,残高2~1.5米不等。古城的偏南部,日伪时期修一“警备道”穿城而过,在椭圆形平面中直径约长350米,在警备道南约60米处,东西两面对称出现豁口约宽20米,当是两个城门所在,在豁口处又对称出现向城内延伸的残墙,当是瓮城。在东南瓮城内拣到1件3足单耳祭器和5件饮煮器,6件皆属铸范合成铜器具。其中,六錾耳铜锅较完整。满城树茂林丰,多是落叶松和白桦,落叶松胸高直径约0.7米。除南面低洼不见城墙外基本完整。
  1984年8月,在哈尔滨市召开的“全国第三届契丹女真史学术会”上,市文物管理站王东甲宣读了他的论文“阿疏城考”,以翔实的论据和史料,考证了该城即是辽末金初的阿疏城,另外,在古城内所发现的6件铜器,均为辽金时代的典型器物,因此,可认定其为辽金古城。

  十一、横山古墓群

  在金山屯区横山屯北山,汤旺河右岸二级台地上。位于横山屯东北100米,汤旺河左岸向东200米处,整个古墓群址是一片依山向阳的马蹄形谷地。
  1965年,大丰林业局营林点开荒,曾出土数支铁矛和数枚铜钱,并发现石桌、石鼓等。
  1966年秋,省博物馆派杨虎等来试掘1座古墓,中途因“文化大革命”而搁置。
  1968年,因横山屯出土金牌,省博物馆考古部又派杨虎等来调查试掘。临行时,将“八面乐舞浮雕石幢”运至省博物馆。此时石鼓、石桌等已无存。
  1976年,省考古队杨虎等又来发掘了6座古墓,出土文物有玉石鸟、陶片、铜镜、青、红长方砖、兽印砖、布帛等。据说墓早期已被盗,但至今未见发掘的报告。
  1974年,省博物馆来人奖励金牌捐献者时,在墓葬区设立了保护标志。
  1978年,伊春建文管站后,即派人对古墓群进行调查。从横山屯南北大车道往西到公路东西200米,北山顶到坡下南北500米之间,可见古墓葬46座,省博物馆先后发掘的7座皆是砖室墓。因发掘现场未进行清理和回填,长方形墓室四壁与墓中木炭皆清昕可见,石幢残件仍在现场遗弃。据此,文管站形成材料,将古墓划为市级保护单位,并推荐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2年5月,市文物普查队在对古墓群进行复查时,与横山屯农场领导共同商定了保护组织,明确了金代古墓群的南北500米、东西200米为其保护范围,并制定了保护措施,此次还征集了轮制陶罐和铜钱,并收回了石幢第四节块和其它残件。
  该墓群是金代女真墓葬无疑。从省博物馆两次发掘出土的随葬品可以看出,几个墓葬的墓主人均非平民,但其生前身份及此处为何有这样多墓葬,皆有待进一步考证。

  十二、五大营遗址

  位于呼兰河左岸,铁力县境内,县政府所在地东3公里处。遗址原貌分中营、前营、后营、左营和右营5个军事营地,故称五大营。当时每营四周皆以土垡子加木头垒砌成营墙,每营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营墙高3余米,营墙外挖有护营壕,深约2米,宽约3米。营内有房屋等军事设施及建筑。前营、后营、左营、右营分别距中营1.5公里左右。现绝大部分遗存已不复存在,唯左营营盘轮廓尚依稀可见。据查证,中营在现铁力林业局森铁机修厂南侧;前营在现铁力林业贮木场路北、办公室东则,后营在现铁力县一中东南墙外,现是铁力林业局家属住宅区;左营在现满天红四队队部路南,右营在现铁力林业局木材加工厂西约300米处。
  五大营建于光绪十七年(1891)。光绪十六年(1890年),依将军(依克唐阿)奏清朝廷在黑龙江设镇边军。次年3月镇边军右翼五营统领富保(又名富古阿唐)率2500人进驻铁力,建筑此营,镇守边疆,以防帝俄入侵。全营2500人,由统领所管。每营500人,由营官所管。1894年,甲午战争时,部队开赴前线,参加中日战争留少数士兵护守营垒。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10月3日,帝俄侵略军入侵铁力,五大营留守的士兵溃散,大营空虚。后为匪徒烧毁。

  十三、桦树林土堡

  位于嘉荫县常胜公社桦树林子大队所在地,黑龙江右岸桦树林南山江湾处。桦树林子大队西南1公里,西北隔江与735号航标遥望,南、西、北3面坦平,西陡壁下是黑龙江江面。
  1983年5月,市文物普查队到此调查,见山顶依山就势掘土为壕,土壕呈扇面形,土墙在土壕的边缘围壕而筑,整个土堡南北长60米,最宽部位为30米。土墙现已残缺,凸出部分高1.5米。有的地方被现代战备壕破坏。普查队查访了当地居民,据当地74岁赵老人讲,在他幼时土堡尚在。从土堡的方位及建造方式来看,它面对江中彼岸,而又居高临下。故此土堡当是清时镇边营为防御外敌入侵而修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