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伊春人民广播电台为局处级单位。建台初期,台下设编辑部(科级)、编辑组、记者组、机务组、秘书科、服务部,编制50人。
1960年8月,经市委批准成立伊春市广播事业管理局,与电台一套机构,一套人员,两个牌子。
1962年5月,市委决定电台、报社合并,社、台组成一个编委会,编辑部设广播编辑组。
1965年,市委批准成立广播事业科,加强对全市广播事业的管理。
1968年3月5日,市革命委员政治委员会批准成立伊春人民广播电台革委会筹备小组。4月18日,伊春电台革委会成立,同报社第一次分开。
1968年底,电台与报社再次合并。1972年5月,电台与报社彻底分开。中共伊春地革委核心小组批准电台下设7个组,即编辑组、通采组、文播组、机务组、政工组、事业组、后勤组,编制111人。中共伊春地革委核心小组批准广播事业管理局、电台下设科级单位。广播局下设科级单位有政工科、事业科、管理科。电台下设科级单位有编辑部、经济新闻组、政权组、通采组、文艺组、播音组、技术科。同时建立局下属电视台(科级),做建台准备工作。
1973年,中共伊春地委批准广播事业局建立党委(机关党总支)。
1974年底,中共伊春市委决定撤销党委,建立党组,机关建立党总支。
1983年12月24日,中共伊春市委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对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局党组书记、局长蒙士昌离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于孔昭为视察员。单庆顺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傅洪杰等进入领导班子。局电视台由原来的科级单位提格为局处级单位。
1984年4月,广播事业管理局改称广播电视局。同时对局、台机构进行了改革。局机关设政工科、计财科、宣传科、事业科、音象管理科、保卫科、办公室。电台下设总编办、新闻部、专题部、文艺部、通采部、广告部、播音部、录制部、中控室、发射台。
1984年12月24日,中共伊春市委对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做了调整。
副局长张福良、王德新退居二线任督导员,席子美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