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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档案馆工作

第三节 档案馆工作


  建国初期,档案保管处于自然分散状态。195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全国档案工作的决定》后,先后在各主要机关始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1958年,省庆安档案工作会议后,根据档案工作方针“以利用为纲”,在市直机关开展档案资料大收集、大整理工作。1964年4月后,市档案馆工作重点转向科学管理与馆内业务建设上来,加强市直各机关单位档案的接收与系统整理,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对馆藏档案进行全面鉴定工作,初步确定三种保管期限,使档案馆的建设逐步走上正轨。“文化大革命”期间,市档案馆工作受到严重破坏与损失。1969年,在极“左”档案管理方针影响下,据统计市档案馆共销毁档案8023卷,单份文件2564份,占馆藏量的42%以上。同时档案库房几经战备转移,档案资料损失严重;据1979年统计,变质档案7418卷共66762份,占藏卷数的50%,各种报刊合订本几乎全部损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恢复市档案馆的工作和机构,加强馆内业务建设,提高了科学管理水平。按着“丰富馆藏、开放历史档案、全面建设档案馆”的要求,扩大收集范围,加强档案的接收与征集工作,由市一级机关扩大到二级政权和企事业单位;由过去单一的文书档案扩大到科技和各种专业档案;由单一纸为载体的档案,扩大到音像等各种载体的档案。使馆藏量由原来的10802卷(册),上升到48639卷(册),是20年前的4倍,门类由原来的一种增加到十几种。同时,对原馆藏文书档案进行了全面复查、鉴定和系统整理,重新整理档案13681卷,统一了案卷标准,解决了分类不准、案卷质量低劣等问题。完善档案检索系统,先后编制《全引目录》、《重要文件专题索引》、《重要文号索引》、《人物索引》、《人事任免卡片》、《全宗介绍》等366册,卡片1.53万余张,约1445万字;改善保管条件,先后改造与新建档案馆,增添吸湿机、复印机、录音机、照像机、警报器、温湿度计、档案装具等设备,档案保管条件有较大改善,防护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林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据统计1980~1985年,为改革开放、生产建设、科学研究、信访处理、“三案”(冤、假、错案)平反、落实政策、编史修志及各项工作服务,共接待利用者达2731人次,提供档案和资料22567卷册,提供档案复制件19456份,是20年前总和的10倍以上。先后编写各种《会议简介》、《伊春概况》、《组织机构沿革》、《整党整风文件汇编》、《大事记》等有价值的档案史料60余万字。1985年底市档案馆共保存59个全宗、48639卷(册)档案及有关资料。其中,文书档案24783卷、科技档案1155卷(册)、声像档案17780张(合)、各种专业档案1336卷、各种资料3585卷(册)。馆藏内容、成份主要以市委、市人委、林管局三大全宗档案为主体,贯通全市各条战线和领域,既记录伊春林区发展、演变、建设全过程,又反映伊春市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生产建设、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和全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开发林区、建设林区的全部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