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疫情管理
第一节 疫情管理
1956年,伊春林区已形成3级疫情报告网。法定传染病由林场卫生所、农村卫生所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县(区)卫生防疫站和医院,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理”的要求,加强了传染病管理。
1981年11月7日,在大丰区召开了疫情报告经验交流会,推广了大丰区的疫情报告经验。
1985年,市卫生防疫站有普通电冰箱4台,低温电冰箱(-30)1台、高压灭菌器1台、蒸馏器1台、恒温培养箱3台、半自动分析天秤1台、721分光度计1台、测汞仪1台、菌落计数器1台、培养箱1台、普通显微镜4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县、区、厂、矿防疫站设备有电冰箱22台、恒温箱21台、显微镜21台、高压灭菌器10台、分析天秤17台、721分光光度计9台、气象色普仪1台。
1965年,开展食品、水质卫生检验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流脑、伤寒、痢疾)检验。1985年,开展水质分析、水质质控、血清反应测定、病源测定、常规检验。县、区、局、厂、矿防疫站开展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食品、饮水、粉尘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