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妇幼保健 一、旧法接生
解放前不讲科学,把孩子生在土坑上,新生儿破伤风和妇女产褥热发病率很高。据铁力县保健站调查,1953年,产妇331名。其中,正常产178人、异常产96人,产妇患病47人、死亡10人、死亡率365/10万。新生儿患病120人,死亡14人、死亡率为51/10万。还有的造成妇女和儿童终生残疾。
二、新法接生
50年代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宣传和推广新法接生,改造旧法接生婆,举办新法接生员学习班。配备接生产包。
1980年,全市有新生儿7778人。其中,新法接生4350人,接生率为55.9%,科学接生2839人,接生率为36.5%,保证了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到1985年,共培训新法接生员1487人次(包括科学接生)。由于普及了新接生、推行科学接产、产妇死亡率、妇女常见病大大下降。
三、妇女“五期”保健
1958年,开展“五期”(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卫生保健。对农村妇女在劳动时,实行了月经期调干不调湿(不干湿活);孕期调轻不调重(不干重活);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卫生保健制度。
1978年后,各工矿企业对职工的卫生保健采取给月经期职工设卫生室,孕妇职工设休息室,孕妇职工产前产后有假期,哺乳期女职工设哺乳室;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保健指导和免费治疗。
四、妇女病普查普治
1963年,开展对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1977年,普查已婚妇女11376人,占应普查妇女总数的6.4%;患病人数8991人,患病率为79%。1980年,普查10069人,占应普查总数的5.43%;患病人数3812人,患病率37.86%。1983年,普查32791人,占应普查总数的12.32%;患病人数8935人,患病率27.25%。1984年,普查16101人,占应普查总数的7.3%;患病人数8291人,患病率51.49%。1985年,普查18008人,占应普查总数的8.17%;患病人数6753人,患病率37.5%。并对查出的患妇女病者均采用了药物或住院治疗。
五、婴幼儿保健
1954年,在城乡组建了托幼机构。在托幼机构中普遍建立了医疗保健、生活管理、清洁卫生、健康检查、预防接种、体育锻炼,膳食管理制度。
1972年,推行新生儿接种卡介苗工作。
1985年,全市还举办了各类托幼学习班、培训班
自1981年开始对儿童实行健康管理,指导妊娠卫生保健,产后访视。每年组织保教人员对集、散居儿童进行健康检查,测量体重,身高及智力发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矫正。1979年,对3岁以下儿童做了死亡回顾性调查,共走访20016户,人口98950人,3岁以下儿童3340人。其中,死亡53人,死亡率为1.59%。
1980年调查除多发病外,因自然影响,光照时间短而引起小儿佝偻病的发病率为50%、缺铁性贫血为25%。每年进行对查出的小儿病做到边查边治疗。(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