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体育
第二节 职工体育
早在林区开发初期,随着林业职工队伍的不断壮大,特别是林业三师来伊春后,跑步、打篮球和军事体育成为林业职工业余体育生活的主要内容之一。
1954年开始,推广广播操和《劳卫制》锻炼标准。此时,出现了机关做工间操,工厂、企业做班前操的局面。
1955年建立体育协会,由工会负责体协工作,体育工作纳入工会工作日程,到1957年,有市级体协1个,县级体协12个,基层体协123个,发展会员14364人。从1952~1954年,修建了篮球场地和田径场地,为大型比赛活动创造了条件。到1956年,林管局共举办五届林业职工体育运动会,参加比赛共达7000多人次。1956年4月,在全国林业篮球赛中,伊春男队获得第一名,女队获得第二名,同年10月,伊春男、女篮球队代表全国林业战线参加了在重庆举办的全国篮球乙级赛,伊春男队获得第五名。1964年,在全省第二届运动会上,在撑杆跳、射击等项目的比赛中,荣获第一名。
1967~1976年,全市各地在每年的7月16日都组织1次以职工为主的纪念性的游泳活动。
1971年后,全地区各基层单位普遍成立体育领导小组,开展有职工特点的体育活动。如西钢商店开展了“售货员操”;西铅红旗坑口开展了“矿工操”,翠峦林业局冲锋林场以班组为单位开展长跑、爬山、拔河、爬杆、跳远等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省体委、省总工会调查总结了翠峦林业局冲锋林场职工体育活动经验,于1974年10月,在翠峦林业局召开了全省林业职工体育工作座谈会,向出席会议130多名代表介绍了冲锋林场的经验。会后,相继涌现出南岔区胜利林场、带岭区朝阳林场等先进体育单位。
1978年,省体委等6个部门向全省发出了《关于广泛开展以广播操、田径、球类、游泳、打拳等五项活动的通知》。市体委和总工会认真贯彻通知精神。从1975~1985年,有10个企事业单位被评为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72人被评为全省群众体育先进个人,以友好加工厂为代表的18个企事业单位,连年被评为全省开展广播体操活动的先进单位。
从1978~1985年,全市共召开3次表彰奖励会议,共表彰奖励先进单位169个,先进个人264人。1985年全市统计,能够参加1~2项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