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亲族往来
第五节 亲族往来
林区亲族关系的核心是亲属关系,尤其重视直系亲属关系。
解放前,亲族中权威的长者倍受尊敬,亲族中大事都要请示他们裁决;家庭中,一般是父亲为一家之尊。父死长兄继之,所谓“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自然,也有由主事能力强的妇女主持家务的。富裕人家更讲究“三世同室”、“四世同堂”,父慈子孝,敬老扶幼。在传统的婚姻关系中,特别注重亲族关系的协调,亲族关系居主要地位。决定婚姻关系的主要不是男女当事人,而是家庭与亲族之间的关系,夫妻关系是从属于上尊下卑的亲属,乃至亲族关系的。在亲族关系中,最为密切的是父族、母族、妻族,祖父母族、堂亲次之,姑丈族、姐妹夫族及其他旁亲系则更次之。亲族交往,遇事互相商量、互相帮助,逢年过节互相拜访,赠送些礼品。
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只注重纵向的父子关系,亲族的上下关系,不注重成员间的横向关系的情况正在改变。夫妻关系,在亲族关系中变得更加重要。亲族间往来的内容已由过去养老育幼、互访互助发展到传播政治经济与文化信息。家庭关系变化较大;传统大家庭为以夫妻为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关系趋于民主化,家庭生活开放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