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社会新风
第八节 社会新风
自1949年开发以来,已有22个民族的建设者,先后汇聚林区,人们同心同德,艰苦创业。形成了50年代团结互助,温馨和谐的良好风气。
60年代后,掀起了学雷锋的热潮,涌现出一大批好人好事,尊老爱幼、扶困救危、舍已为人、廉洁奉公、拾金不昧在全市蔚然成风。广大青少年组成的“送温暖小组”,各种“义务服务小分队”遍地可见,真是春风曾度,到处充满友爱温和的气息,人们的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文化大革命”期间,良好的社会风气受到严重的破坏。粉碎“四人帮”以后,逐步有所恢复。
1978年以后,提倡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改变了几千年来无节制生育的旧习,控制了人口的盲目增长。
进入80年代,伊春市加强了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从社会的细胞工程抓起,开展了创建“五好家庭”活动。到1985年伊春市评选出“五好家庭”优秀典型98446户。占伊春市总户数的33.4%。1982年8月,党的十二大发出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号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不断丰富。1983年,伊春市委宣传部内设“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开展了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活动。把普及文明礼貌用语,治理脏、乱、差,创建文明单位,开展读书活动,优质服务竞赛,清除精神污染,纠正不正之风作为主要工作任务。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一批军警民共建,政企共建的好典型。嘉荫县保兴乡马莲村是一个远离县城的偏僻村落与驻军某部一连共建文明村,成为省、市、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集体。西林区与西林钢厂实行政企共建,迅速改变落后面貌,成为伊春市第一批跨入省级文明单位。在军民共建活动中,地方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也做了积极贡献,加深了军民鱼水情谊。
到1985年,伊春市涌现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一个;省级文明单位12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25个,市级文明单位465个;出席市的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标兵50名,先进个人643名。
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1985年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办公室,易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伊春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