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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明久拼音:mo meng jiu

万明久拼音:mo meng jiu


  万明久,1934年生于辽宁省营口县一个贫农家庭,初小文化。1952年参加工作。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以来,历任工组长、车间生产调度、副主任、主任、生产科调度、副厂长、革委会常委和生产部主任职务。曾21次被选为先进生产者,5次出席伊春市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两次被省评为先进生产者。两次荣获团省委、团中央奖励。1959年出席了全国群英会,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1954年秋,他由沈阳十九厂调伊春林业机械厂工作。建厂初期,被派往森工局支援山上冬运生产会战。1955年春回厂后,协助组长和工人在板棚子里搞起了工作台,想方设法打开钣金生产局面。在困难条件下,按时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1957年末,在任钣金组长时,合理安排生产,使钣金生产很快走向正常轨道。1958年,带领全组人员,在大搞技术革新活动中,提出“学先进、赶先进、脑筋要开动、技术要革新、改造要成功、争取当标兵”,仅用75天时间,改进工具19种,提高工作效率40倍,为国家创造价值2018元。为促进林业生产机械化,他日夜奋战,试制成功了除草机、挖坑机、幼苗播种育苗肥料机、幼苗浇水机等机械。在他的努力和带动下,钣金组全年80%工件由手工作业改为半机械化生产,在大炼钢铁中,又土法上马制氧成功。1960年,被伊春市任命为助理工程师,1962年被任命为外燃车间生产主任。在技术力量、生产条件、大修标准都不完备的情况下,半年时间就完成了全林区自修第一台18吨外燃机车任务。1965年,在主管生产、供销、设备工作中,在扭转修车、配件加工与管理中的周期长、成本高、质量低、经营方法落后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中做出了贡献。
  “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了残酷迫害,蒙受了不白之冤,于1968年11月,含恨而死,终年36岁。
  1978年10月,中共伊春林业机械厂委员会为其平反昭雪,并号召职工学习他的无产阶级品德和革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