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1931年
大事记(1910—1985)
1910年—1931年
1910年(清宣统二年)
是年 勃利(七台河)发现煤点。
1913年(民国2年)
春,辽宁省凤城县杨木沟村刘玉新来七台河开荒占地。随之辽宁省西丰县蒿家店白万金、郭万库来七台河开荒种地。此后,从辽宁省凤城、西丰两县奔来开荒种地的人(户)越来越多,在安乐、太和安家落户,逐渐形成了3处屯落(安乐、太和、七台河)。
1916年(民国5年)
是年 七台河以桃山的王霸砬子河为界,分归两县(宝清、依兰)管辖。
1918年(民国7年)
9月15日 经吉林省长公署批准,成立勃利县。隶属依兰道管辖。王霸砬子河以西地界为勃利县管辖。
1929年(民国18年)
是年 勃利县划5区、13甲、39屯,七台河屯隶属于十一甲管辖。
1931年(民国20年)
12月 中共宁安县委领导下密山区委派李德(外号老鲁)夫妇2人到勃利开展组建党的“特委”工作,李德在县城内组建第一个中共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