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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电

第二节 供电


  1958年七台河矿区没有电力,煤炭生产只能采用原始手段开小煤窑。11月勃利地方煤矿开始建设缸窑沟临时变电所。1959年2月建成,同年9月1日移交勃利煤矿筹备处。“勃七”线全长25公里,至桦川电厂82公里,由三种截面50平方毫米的导线组成,临时变电所内设有22/3.3千伏1000千伏安的变压器3台。为提高供电能力,当年11月升为35千伏。1960年8月,又增设35/6.3千伏1800千伏安变压器1台,产生了两种电压配电系统。四采(新建矿)、缸窑沟地方煤矿、机修厂及居民生活福利部门由3个千伏系统供电;三采(新兴矿)、一采(桃山矿)由6千伏系统供电;总供电能力2000千瓦。1965年春,在胜利变电所正式投运后,临时变电所废止。
  1961年3月,针对当时供电不足情况。中央批调45号列车电站,同年9月到局,设在桃山煤矿五井区内。1962年8月改调伊春,为时1年,未正式发电。1963年8月,与水利电力部列车电力局签定合同,9月份调41号列车电站,12月10日安装完毕,正式发电。装机容量4500千瓦,实际出力3200千瓦,供桃山矿和新兴矿。到1964年10月停止使用。
  1961年6月,胜利变电所开始建设。1964年2月正式运行。并与41号列车电站连网。胜利变电从缸窑沟临时变接线1.6公里,截面70平方毫米,电压35千伏,设35/6.3千伏1800千伏安变电器2台。1963年,兴建合江地区新民变电所。1964年投运,由佳木斯输电。1965年与鸡西发电厂连网、线路LGJ—185型,电压154伏,所内设有15000千伏安和20000千伏安变压器各2台,1台备用,正常运行的是15000千伏安变压器。新胜线建成35千伏;从此,矿区开始有了正式电源。1965年10月,七台河变电所建成。新民变至七台河变输电线路LGJ95长8.82公里和LGJ70长1.87公里,电压35千伏。所内设有35/6.3千伏,7500千伏安和3200千伏安变压器各1台。七台河变电所成立后,全局有两个变电所正式运行。胜利变更换变压器5600千伏安和3200千伏安各1台,两变间又以截面70平方毫米,长4.7公里的线路连网。胜利变供胜利矿和东风井,七台河变供新兴矿和桃山矿。
  一、输电网路
  (一)35千伏系统
  1965年10月。七台河矿务局供电系统由新民变电所至各矿变电所间逐渐建立了35千伏的输电网路,矿内各变电所间联网。
  1963年从缸窑沟临时变向东架设截面为70平方毫米的输电线路1.6公里至胜利变,是矿务局的第一条35千伏线路。
  1965年,建成胜利变至七台河变间截面为70平方毫米的联网线路4.7公里。建成新民变至七台河变间截面为95平方毫米的输电线路8.82公里,截面为70平方毫米的输电线路1.87公里。建成七台河变至桃山变间(新七线延伸)截面为50平方毫米的输电线路4.43公里。1979年,上述线路截面分别加大为150和120平方毫米。
  1968年至1969年,建成新民变至胜利变间截面为95平方毫米的输电第二回线路8.05公里。
  1969年,建成经由桃山变至铁山变间截面为50平方毫米的输电线路18公里。1982年,东部区开发,更换截面为95平方毫米。
  1970年,建成第2条新民变至桃变间截面为185平方毫米的输电线路7.8公里,原胜利至七连线撤销。
  1981年3月,架设新民变至新建变截面为150平方毫米的输电线路9.1公里。
  1983年10月,东部区富强变电所由桃山变引出截面为95平方毫米的输电线路17.3公里。
  1984年8月,东风变电所投运的同时,建成新民至东风变间截面150平方毫米的输电线路7.1公里;并与新建变联网建成截面为150平方毫米的线路2.2公里。现35千伏线路全长共91.5公里。
  (二)6千伏系统
  矿务局各矿变电所二次测输出线路,皆为6千伏电压。各用电单位再经变电所输出所需的低压。现6千伏线路全长达312公里。
  二、变电所
  (一)新建变电所
  1981年3月建成投运,原胜利变电所废止。胜利变在废止前,设有5600千伏安和3200千伏安变压器各1台,新建变电所投运后,增容为8000千伏安变压器3台。主要供电区为新建矿、洗煤厂及附近居民区。
  (二)七台河变电所
  新兴皮带井1979年投运后,变压器增容为8000千伏安2台和7500千伏安1台。主要供电区包括新兴矿、新立矿、机电厂、北山和新兴、新立两矿居民区及老市区的商业和工厂、市属小煤矿等。
  (三)桃山变电所
  1966年3月投运时,变压器容量为1800千伏安2台。1968年更换1台主变为3200千伏安。1970年将另1台1800千伏安变压器增容为5600千伏安变压器2台,8000千伏安变压器1台。主要供电区为桃山矿、局址、部分市和县办煤矿及市居民区。
  (四)东风变电所
  1984年8月投入运行,设有8000千伏安和6300千伏安变压器各1台,主要供电区为缸窑沟和新兴区、部分市政单位和居民区。
  (五)铁山变电所
  1969年10月投入运行,设有1800千伏安变压器1台。1982年增设3200千伏安变压器1台。主要供电区为铁山乡、铁山林场、铁东矿、二○四勘探队二区、局副业场及居民区以及茄子河、中心河农村用电。
  (六)富强变电所
  1983年10月投入运行,设有8000千伏安变压器2台。主要供电区为富强矿、东部砖厂、富强居民区及附近农村。
  1979年7月,新民变电所引鸡西和佳木斯的两回线升压为220千伏,变压器增容为90兆伏安和63兆伏安各1台。35千伏侧现有出线11回,其中5回线向矿区现有的6个变电所供电。
  三、供电管理
  1958年供电业务由当时矿务局的工程师室负责。1959年3月成立机电科分管供电业务。1961年11月,机电科改为机电处,同月增设电务厂,负责矿务局供配电,通讯管理工作。1962年5月机电处改为机械动力处。1963年12月机械动力处成立电力调度。1964年3月,矿务局将机械动力处所属机电厂和电务厂划出,合并为机电厂,由矿务局直接领导。1970年3月,电务厂从机电厂划出。1979年2月,与水暖厂合并,成立水电厂。1985年1月,市三电办正式成立。同年8月成立电气安装队。
  四、用电情况
  随着煤炭生产的发展和采掘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各企业和原煤生产用电量以及吨煤电耗逐年增加。以1978年为基数,1985年分别为325%、233.7%和142.5%。
  1985年市属各单位,包括工厂、矿井以及农村,都由矿务局转供电。1975年前平均转供电量为企业用电量的31.1%,“五五”期间达41.7%,“六五”期间则达54.1%市政变(北岗变电所)建成后,市政府成立供电机构。1985年转供电量有所减少,为664281万度,为当年企业用电量的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