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建筑 一、教育及托幼房屋
全市有各类学校校舍面积100929平方米,其中小学103所,校舍45977平方米,占地面积850043平方米,中学19所,校舍41892平方米,占地面积632032平方米。中专2所,校舍8060平方米,大专院校2所,校舍5000平方米,其中教师进修学院3200平方米,技工学校4860平方米,电视大学2412平方米,市委党校2588平方米。全市有托儿所、幼儿园204所,分布在市区各个单位和街道。其中:市政府幼儿园有托幼房屋58763平方米,市汽车公司有托幼房屋350平方米,工商银行托儿所478平方米。
二、医疗卫生设施
1957年,成立七台河中心卫生所,有2间草房50平方米。
1960年,七台河有7个医疗机构。1985年全市有卫生行政机构2处,预防保健站7处,预防保健所10处,医疗卫生机构17处,卫生学校1所,计划生育2处。
全市医疗卫生用房总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楼房6139平方米。卫生局办公楼1400平方米。人民医院平房5700平方米。市第二人民医院平房1021平方米。中医院平房1736平方米,防疫站平房485平方米,楼房1300平方米。结核病防治所、妇幼保健站平房共400平方米。新兴区卫生院平房182平方米。红旗医院平房900平方米。中心河医院平房830平方米。宏伟乡医院平房320平方米。乡卫生所有95所,医疗卫生用房3800平方米。
三、文化设施
市歌舞团排练房300平方米,艺术馆房屋500平方米,全市文化设施1万平方米。其中市电影院1590平方米,工人活动馆活动室841平方米,电影公司823平方米,市图书馆1019平方米,新华书店1795平方米。全市影院、文化宫、录像厅总面积6000多平方米。广播中心用房1200平方米。
四、商业及金融设施
市第一百货商店营业部1650平方米,办公室和仓库700平方米。第二百货商店办公室、仓库、营业部总面积102373平方米。第三百货商店总面积1219平方米。供销商场总面积1800平方米。
工商银行总面积3018平方米,新风办事处450平方米,茄子河办事处350平方米。
农业银行,总面积2100平方米,办事处、储蓄所1300平方米。
建设银行,总面积1200平方米。人民银行,总面积2117平方米。保险公司,总面积1100平方米。
五、办公房屋
1980年在中心区建办公楼单位有市委、军分区、市委党校、矿务局办公楼。其余办公楼均是1980年以后兴建。市委楼、总面积514728平方米。政府楼总面积476366平方米。公安楼总面积436705平方米。市卫生局,总面积1400平方米。房产局总面积1066平方米。
市部分机关办公楼情况表
表4—19
六、宾馆、招待所
山湖宾馆(原名市政府招待所)。在山湖大街路北侧,建筑面积446933平方米,二层楼。80年代开始扩建,建筑面积777440平方米,主楼五层,房间86个,一楼设餐厅和小卖部、二楼设有会议室。
市第一旅社。始建于1965年,二层楼,25个房间,总面积290409平方米。
市政府一招待所。始建于1970年,平房,共有50个房间,总面积1917平方米。
市桃宾旅社。1985年竣工使用,四层楼,有51个房间,总面积452800平方米。
装卸公司春光旅社。始建于1980年,是企业办的产业性旅社,有房间18个,总面积700平方米。
七、服务、福利事业设施
邮电局1964年建营业室700平方米。1972年扩建,增设动力室、车库等用房345平方米。1980年邮电用房1600平方米。桃山支局200平方米、茄子河分局150平方米。北兴支局200平方米。岚峰支局100平方米。
市收容遣送站有房屋1000平方米。儿童福利院、养老院共有房屋1100平方米。市殡仪馆有房屋1400平方米,设有接待室、追悼室和骨灰寄存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