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资购进
第一节 物资购进
1979年以前,七台河市生产与基本建设所需物资购进实行计划管理。即:每年在制定利润计划时,编制全年物资购进计划,由局审查汇总、上报。最终由物资局业务科分类汇总,制定物资购进计划,然后由各专业公司实施购进;对国家统分物资,由省物资局制定计划分批审批后,下达各市、县。
物资购进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建设、生产建设和民用物资,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照顾一般。
七台河市物资来源主要有:国家调拨、市场采购。包括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加工订货、物资协作。市内来源包括自产自制、修旧利废。
协作购进是搞好物资供应,支援工农业生产建设,补充国家计划分配不足的必要手段,它是物资工作的重要环节。
1977年以前国家分配的物资基本上可以满足生产与基本建设项目的需要。但随着矿区的开发,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塌陷区向桃南中心区的搬迁,1978年后,基本建设物资缺口较大。为补充物资不足,充分利用七台河原煤产量多,质量好的资源优势,广泛开展了物资协作工作。截止1985年末,协作购进的物资占整个经营物资的65%。为加强对协作的管理与领导,于1976年成立了协作办公室,规定物资系统各单位和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作协议,出市和出省的协作物资外运车皮计划,一律由市协作办签证后生效。协作来的物资,原则上一律执行国家牌价,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准随意变动价格。在资源管理上,外协需要的原煤和焦炭,经市统一平衡,确定全年需要外运数量后,统一交市协作办,按照市物资局外协的需要,平衡确定。
1978年实行计划“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订货、统一供应、统一调度。
物资购进业务管理总的原则是:按照社会需要组织物资购进,为市场提供更多更适销对路物资,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不断扩大物资流通和发展生产。具体是:坚持以销促进的原则;就地就近的原则;按需要组织货源、促进生产发展的原则;按货论价、合理确定价格的原则;保护竞争的原则。
物资购进业务管理的主要方法是:统一购进;定购;选购的三种方法。
物资购进业务方式:主要是统一计划,分批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