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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登记

第二节 企业登记


  七台河市企业登记始于1965年特区成立后,共核准批复登记全民所有制商业、服务企业36户,合作企业1户、手工业39户、粮食企业9户、文化事业1户,其中街道和生产队开办企业32户。
  1969年12月8日成立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到1970年末,全特区拥有工商企业296户,从业人员34464人。
  1972年11月23日,七台河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对工商企业进行登记发放执照的通知”。这是建局后第一次全面开展企业登记工作。通过登记,摸清底数、调整网点。为今后开展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登记发照后,1983年共有工商企业456户,从业人员45984人,注册资金18185万元。其中:商业企业108户、工业企业286户:建筑企业10户、服务企业15户、饮食企业21户、交通运输企业12户、修配企业4户。
  1976年7月12日,七台河市革命委员会批转了市工商局“对全市工商企业进行审查登记的通知”,重点整顿了企业名称、印章和银行开户等问题。
  1979年7月,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对全省工业企业全面普查登记的通知》通过普查登记,掌握了各类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现状,建立了企业“经济户口”。全市共有工业企业352户,从业人员14591人。按经济性质划分,全民企业53户,集体企业35户,区街、校办企业87户,社队企业177户。
  1981年4月,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81]25号文件“关于开展商业企业登记以来整顿经营范围的规定”。建立15人的整顿办公室,从4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通过整顿查出无证经营7户、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的31户,擅自涨价、少斤短尺,克扣群众的9户,分别处以罚款、停业。1981年底共有工商企业805户,从业人员67898人,注册资金26994万元。
  1984年9月,贯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和省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的通知”精神,对全市国营、集体工商企业换发了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同年,贯彻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流通,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按照中央精神,放宽了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98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开展了清理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工作。全市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的54户,其中:开小煤矿28户、办商店、饭店、修理20户,工程队、木器厂6户,经过清理分别情况进行了处理。1985年末,工商企业达461户,从业人员4675人,注册资金13736万元。其中安排待业青年占27%,企业户数比1984年增长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