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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

第四节 管理


  农机管理工作可分为生产管理、机务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4大管理。
  一、生产管理
  1964年在国营办站时,开展了农机具维修保养好、作业质量好、安全生产好的“三好”,作业质量高、机车利用率高的“两高”,节省油料、节省修理费“两省”为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1968年将国营拖拉机下放给生产大队,开始了队有队营阶段。为加强生产管理,对机耕队实行了“三定”即:定人员、定机具、定服务范围,对车组实行“三包”即:包任务、包质量、包消耗的管理办法。出现机械管理上的作业效率高,亩耗油量低,作业量完成好的局面。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为解决有机户找活难,用车户找车难的问题,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有的村建立了农机服务队,实行统一安排作业顺序、统一作业收费标准、统一质量标准、机耕统一作业的“四统一”做法。适当调整插花地、合理调茬、逐步实现连片种植,充分发挥了机械在增产中的作用。
  二、机务管理
  国营办站阶段贯彻“防重于修,养重于治”的方针。以农机具保养为重点,提高机具效率,拖拉机出勤率65%以上。1968年所有社营阶段曾一度出现机车无库,机具无场,乱扔乱放管理不善的局面。1973年,成立市农机局,相应地建立了公社农机站,全面推行了链轨车五级四号技术保养制的同时,完善了各种轮式车技术保养制度。各生产大队农机队普遍建立了三库(机库、油料库、零件库),一场(农机具停放场)。1978年,又开展了农机管理大会战,贯彻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机务管理规章》开展了机车实现“三不漏、四净、一完好”和农具实现“三灵活、五不、一完好”为内容的农机具技术状态升级活动。1979年,大中型拖拉机完好率达96%,机引农具完好率达80%,机车出车率达72%。
  1983年后,面对千家万户经营农机的局面,由于农机监理部门每年对农机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宏观管理,使机车完好率基本保持80%以上。但仍有20—30%左右的大中型农机具闲置不用,乱仍乱放、损失严重,链轨车有的无力大修带病作业。
  三、财务管理
  国营办站时期,执行油料、田间维修、大修提存、折旧、人员工资、管理6项成本收费制度,每标准亩收费9角,对机组实行“三包一奖”制度。
  队营时期执行油料、维修、管理3项成本收费制度,驾驶员工分和大修费用由生产大队按土地面积摊派到生产队。
  1980年推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额收费,按亩挂分,单车管理”制度,有奖有惩。1981年,实行联产计酬,人员定编,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方法。其中40%作为生产基金,20%作为集体福利基金,40%个人奖励基金。如企业亏损,罚个人5%其余95%亏损额待下年盈利弥补。
  四、安全管理
  农机安全管理工作1980年前由机管科负责。1980年正式成立七台河市农机监理站,共3人,主要进行驾驶员考核、牌照发放、安全检查3项工作。监理站每年对拖拉机进行年检、春检,制定了拖拉机“341”和农机“351”管理规范。好的给予奖励,不合格的除限期改正外,处以罚款。1980—1985年期间,全市区拖拉机无大事故,死亡率基本控制省规定5‰以内,事故发生率控制在33‰以内(重伤与坏车)。5年间办班达44次,发放驾驶员证1483人次。到1985年,全市共有农机监理17人,其中:市局7人,区、乡10人,村屯安全员86人,形成了市、区、乡、村四级安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