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构
1955年七台河为勃利县所辖第十二区。同年7月,七台河成立粮食收购点(由供销社代收),这是解放后七台河粮食业务的开端。1956年秋季撤区划乡后,七台河十二区共划成七台河乡、茄子河乡,每乡设2名粮食员负责粮食管理工作。
1958年11月,“勃一七”铁路建成通车,在七台河火车站对过兴建七台河粮库(又称粮油购销站)并以库带制米厂。同年,勃利县粮食局向七台河供销社借房建起第一所粮食供应部(后改名为新合粮店)。
1960年七台河先后建立新合、新建、跃进、新兴4个粮店,为了便于管理,县粮食局在七台河设城镇粮食管理所。同年8月,七台河变镇后,设立粮食分局,编制5人,管辖七台河粮库、城镇粮管所和农村粮管所。
1965年成立七台河特区粮食局。原勃利县所辖七台河的粮食部门隶属合江行署粮食局领导。特区粮食局设在七台河城镇粮管所处,管辖粮库、粮油加工厂和城镇粮管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粮食局机关一度瘫痪。
1970年特区粮食局革命委员会改为市粮食局革命委员会。下属粮库、粮油加工厂、城镇粮管所和12个粮店。
1974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增设桃山城镇粮食管理所和七台河饲料公司。1975年7月成立七台河粮食车队。1980年在七台河粮库东北角新建一处年产3000吨的饲料加工厂。4月10日,成立粮油议价公司。同年7月,成立七台河粮食局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
1983年3月7日,撤销原七台河城镇粮管所,按区域划分成立新兴、新风两个城镇粮管所。同年7月,为适应东部煤炭开发需要,建桃南粮库(称二粮库)并以库带粉厂,浸油厂。
1985年末,粮食局管理16个经济独立核算的科级国营企业和23个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