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检验
第二节 检验
七台河市粮油检验可分为粮油加工。粮油接收,食品加工3项。
粮油加工检验在60年代只有一台天平和一台简易烘干箱及“五一”容重器等。主要为制米把关检验。70年代至80年代制油业上马,设备也随之增加,并采取科学仪器检验,提高了纯洁度,减少损耗,降低成本,把住了质量关。
粮油入库检验。在60年代靠感观鉴定。70年代靠物理、化学仪器对入库的粮油进行水分、杂质、病斑、污染等方面的检验,准确分析鉴定粮油质量,对执行政策,安排生产。台理使用粮油及业务调查提供科学依据。
食品检验。对1980年以后粮食系统出现的前店后厂、井口服务部、便餐部开展的熟食加工等项业务,依食品卫生法,采用计量器具对食品卫生与质量进行检验。
为搞好粮油价检工作,市粮食局一方面注意培养提高价检队伍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使职工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做到公正廉洁,秉公执法,按政策规定办事。自1982年以来先后两次派人外出学习和进行技术培训。另一方面详细地明确规定了按品种分等级的粮油价检标准,为搞好价检提供了依据。
原粮油料类:大豆、小麦分五个等级,以3等为标准品;稻谷分4个等级,以3等为标准品;玉米、高粱、谷子等均为3个等级,以2等为标准品。
成品粮类:面粉:分特制粉、特副粉、标准粉、普通粉、全麦粉5种;大米:粳米、分特等到4至5个等级,均以加工精度定等。小米、高粱、玉米楂分3个等级,均以2等为标准品;玉米面、杂粮面均为混等;豆油分精制、普通两个等级。
粮食和油料规定标准水分为:大豆13%。高梁16%,玉米18%,谷子,稻谷15%,小麦18.5%,杂粮14%,葵花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