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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干部管理

第二章 人事

第一节 干部管理


  1973年以前,干部管理、调配、调整、晋升以及工资等均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1973年4月,组建市人事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市政府部门的行政科级以下干部实施管理。市人事局内设干部组、工资组、监察组。1974年成立市编制委员会,对全市的机构、编制进行统一管理。
  1973年全市各类干部总数为1527人。其中:党群机关185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教育系统1342人。1974年,全市各类干部总数为1683人,其中:党群机关157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为1526人。
  1981年,全市干部总数为3434人,其中:国家机关1268人,事业单位454人,企业939人,教育系统7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