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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福利

第二节 社会福利


  聋哑学校。1975年在民政部门扶持下,由教育部门主办,创建了我市唯一的1所聋哑学校。1983年民政部门拨款1500元为学校购买两台缝纫机和一些木工用具。1982年民政局接收12名毕业生,分配到民政工业公司工作。到1985年,学校有教职员工11名、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5名。
  社会福利院。1984年11月,市政府决定将红旗乡敬老院移交给市民政局,改名七台河市社会福利院,1985年5月,民政局拨款25万元扩建福利院,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有27个养老间,有会议室、游艺室、食堂、厕所、洗澡间、卫生所。到1985年收养老人29人、孤儿5人。社会福利院贯彻“以副养院、养劳结合”的办院方针。先后兴办扩建了酒厂、豆腐房、鸡厂、砖厂、砂场。

  七台河市社会福利院情况统计表
  表28—11



  自流人员遣送。1963年七台河建立自流人口遣送站。1982年在火车站前新建一处自流人口遣送站,面积800平方米、20个房间。主要收容、遣送、教育、安置盲目流入七台河市区的自流人员。据统计,从1964年至1985年共收容23758人,遣送23127人。

  1964——1985年收容、遣送统计表
  表28—12
              单位:人



  续表28—12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