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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殡葬事业

第五节 殡葬事业


  1976年以前,七台河地区死亡人口大多实行土葬。1977年实行火化,由七台河市殡葬管理所具体管理殡葬工作。当年火化尸体76具。
  1978年8月20日,七台河火葬场竣工使用,面积500平方米。设有火化间、丧主体息室、殡仪室、骨灰存放室。为保证殡葬事业的顺利发展和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殡葬管理所从1978年到1985年三次派15名职工到外地学习。同时深入区、乡、村检查、宣传火化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火化事业的认识。据统计,到1985年共火化尸体2920具。

  1977——1985年火化统计表
  表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