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一)

(一)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委关于建立七台河特区的通知
  黑发(65)033号
  合江地委、专署: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月2日电示,批准在勃利县七台河煤矿进行政企合一试点工作,建立七台河特区。现将体例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导体制,实行政企合一。矿务局党委即是特区党委;企业的矿务局与特区人民委员会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矿区党委受合江地委领导,矿区人委受合江专署领导。
  现有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关系不变,继续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规定。
  二、行政组织设置:行政机构设区长1人(由矿务局长兼)、副区长2人;视工作需要下设几个办公室或科。行政机构编制力求精干,不要求上下对口。企业与行政部门所属科、室尽量统一起来,不设重复机构。农业生产队的领导由特区农业科(室)直接管理。政法机关,除公安局由特区人民委员会领导外,法院、检察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相应地建立起来。关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的组织法,应拟定具体细则,按法律规定上报批准。
  三、特区管辖范围:为现在七台河镇所辖行政区域,南北35华里、东西20华里,包括原有9个生产队,耕地3.5万余亩。
  四、特区人民委员会建立后,七台河镇级政权即行撤销。特区人民委员会可按管辖范围内的井点分布,居民居住区域情况.划分若干居民委员会和生产大队,直属特区人民委员会领导。
  合江地委、专署要根据中央指示和本通知精神,立即进行特区筹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这一试点工作做好。在试点过程中,应注意随时总结经验。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