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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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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江行署、七台河市政府关于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管辖及宝清县红卫、
  岚峰公社并入七台河市交接工作情况的报告
  合署发[1983]132号
  省政府:
  根据国务院[19833213号文件批复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指示,合江地委、行署从11月17日起,主持了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管辖,宝清县的红卫、岚峰两公社并入七台河市的交接工作,12月12日,完成了交接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省委领导同志的要求,我们在传达贯彻省委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之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具体落实工作。这次交接是分两个阶段进行的。第一阶段,11月17日到20日,地、市的同志分赴勃利县,办理了勃利县交接事宜。交接过程中,地市和勃利县的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央六号文件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交接工作的要求,本着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精神,就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取得了一致意见。对一次性可以移交的工作,对口办理了交接手续;对七台河市目前因机构不健全而暂时不宜交接的工作,经双方协商并征得省主管部门同意后,已确定暂由地区代管;对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和其它问题,研究了解决办法。11月20日上午,在勃利县召开了交接大会,顺利地完成了交接任务。第二阶段,地委、行署于11月23日至25日,在佳木斯市组织了宝清县红卫、岚峰公社并入七台河市的交接工作。其间,七台河市和宝清县进行过两次协商。行署将协商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做了汇报。12月6日,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宝清县两个公社的交接问题确定了六条原则,并派观察员参加交接。12月10日至12日,地委、行署组织七台河市和宝清县的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宝清县、七台河市进行了具体落实。经过上下沟通、反复协商,又到红卫、岚峰两公社对口座谈、实地踏查,取得了一致意见,划清了宝清县与七台河市的行政区划界线;按现有编制,对人员进行了交接,其中确有实际困难的个别工作人员,双方协商了解决办法;对债权债务,在搞清帐目、相互承认的前提下,明确了偿还办法。第二阶段的交接工作至此也全部结束。
  总的看,这次交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下,达到预期目的,气氛也是好的。我们在交接中注意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把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作为交接工作的前提,并以此统一思想和行动,为搞好这次交接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二、从党的事业出发,顾全大局,妥善处理交接中的实际问题。对交接中提出来的具体问题,经过反复协商,充分讨论,多方寻求解决方案,使问题得到了园满解决。
  第三、互谅互让,相互支持,创造和谐,团结的交接气氛。地、市、县在交接前,都各自召开会议,强调相互支持,充分协商,使交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附:
  1.《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管辖交接工作纪要》。
  2.《宝清县红卫、岚峰公社并入七台河市交接工作纪要》。
  3.七台河市、宝清县行政区划界线图。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