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管理篇下序 大兴安岭财政管理贯穿于财政分配的全过程,包括对财政收支活动进行计划、调节、监督、控制等。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其不同的特点。清末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在黑龙江上游沿江设置卡伦,负责财政管理事务。引进了西方带有近代意义的财政管理机制,如结合岁入、岁出编制财政总预算等会计制度。民国时期仍实行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预算册式编制地方预算书,开始实行地方财政管理制度。民国元年(1912年),北洋政府颁行《会计法草案》,民国3年(1914年)颁行《会计条例》、《会计法》,陆续颁行会计预决算制度、会计制度和金库制度等。东北沦陷时期实行中央集权财政管理体制。原财政管理机构废止,新机构掌握在日本侵略者手中,执行伪中央的财政法令、标准、制度。1938年,伪中央采取分权政策,地方有了部分财权,并实行了地方税法。抗日战争胜利后,内战爆发,预算管理无法执行。1947年,北满各省财政会议后,执行以省为单位的财政统一管理体制。东北解放区内的呼玛县划分了财政收支范围。
1949年后,大兴安岭财政管理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随着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财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财政管理职能不断加强,管理范围逐步扩大。建国初期实行的是“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一切财政收支项目、税收制度、供给标准都由中央统一制定。1950年10月,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各级财政机关适用的《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草案》和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适用的《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草案》,以及《中央金库条例施行细则(草案)》。
1953年起,执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陆续制发的《各级人民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补充规定,以及国营供销、农业、商业、交通等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是年,呼玛县进入“计划”经济建设时期,财政体制由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转变为中央统一领导的分级管理体制,即中央、省、县三级财政。
1958年,中央对经济和财政体制作了重大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商业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遵照中央和黑龙江省的要求,呼玛县实行“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管理体制。在财政管理上实行财政管理体制包干、公社财政包干、基建投资包干、行政事业预算包干;在农村实行“两放三统一包”的财政管理体制。
1963年,呼玛县实行“核定收支,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管理体制,划定收支范围。翌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精神,进一步规定财政收支范围。1965年,实行“固定收入加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机关总会计制度》。
“文化大革命”时期,正常的财政管理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各项管理制度被批判为“管、卡、压”而无法执行,使调整时期恢复起来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再次遭到破坏。造成收支无定额,管理无制度,不计成本,不讲核算,企业亏损严重,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通过拨乱反正,大兴安岭地区财政管理得到恢复和加强,并有了新的发展。
1980年起,大兴安岭地县两级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划定了地方财政收支范围,按照划定的收支范围,以1979年收支预计数字为基础,适当调整,确定地方财政支出。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将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按1983年地方财政决算数适当调整后核定收支基数。1989年,全区执行财政部重新修订的《各级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加强和改进全区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工作。
1994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兴安岭地区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返还与上解同时存在,新老体制双轨运行。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流转税体系。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规定,举办各级各类会计培训,保证大兴安岭地区各行业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是年3月,按照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兴安岭地方财政预算由地区级、县区级和乡镇级三级预算组成。
1995年,为保证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顺利实施,平稳过渡,地方财政在预算安排上坚持“以收定支、不打赤字预算”的原则,强化收入管理,加强对占全区50%以上收入来源的农业特产税的征管。翌年,地直机关经费一律包干使用,“一次包死,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1999年,大兴安岭地区按照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原则,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框架基本确立的情况下,初步形成由体制补助、专项补助和以奖代补组成的转移支付体系。
大兴安岭地区自1980年建立一级财政以来,财政管理逐步发展完善。为全区各个时期的经济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各级行政任务的完成发挥了较好的服务和监督作用,已成为有效组织财政收支,合理配置资源,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收支平衡统计表
2—1(1949——2001年)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