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 1995年8月,大兴安岭地委做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行署、林管局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由原来的初始探索阶段转入正规、有序、全面开发的新阶段。当年,地方立项开发项目投资149万元,垦荒20万亩。1996年,地方立项开发项目投资157万元,中央立项开发项目投资874万元,全区新开荒36.3万亩,其中岭南开发区28万亩。1997年,地方立项开发的项目投资58万元,中央立项开发的项目投资663万元,全区新开荒20万亩,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68台、播种机261台、联合收割机72台、农具1208台(件),形成固定资产1亿多元。1998年,地方立项开发的项目投资40万元,中央立项开发的项目投资748万元。利用国投资金购置大型农机具162台(套),修筑农田主干道公路62.5公里,建起岭南第17小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并引进美国、俄罗斯都柿、沙棘等品种,为全区生态农业建设开辟了新的思路。1999年,全区地方立项开发的项目投资77万元,中央立项开发的项目投资678万元。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面积9.5万亩,修筑农田路43公里,新增除涝面积2.2万亩,新增水土保护治理面积2.4万亩,引进研制推广新式农机具96台(套),农机总动力达到19.1千瓦,比上年增长24%。2000至2001年,全区地方立项开发项目投资122万元,中央立项开发的项目投资1616万元。2001年全区耕地达到150万亩(不足全区林地面积2%),实现粮食自给,肉蛋菜自给能力达80%以上。国家和省在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开发立项小区28个,面积54万亩。完成中低产田改造6万亩,治涝6.5万亩,抗旱改水14000亩,建成1000亩沙棘园区,沙棘大棚育苗150万株。
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统计表
4—16 (1995—2001年)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