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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城市绿化

第七节 城市绿化


  一、街道绿化
  1945年前,鸡宁街、黄泥河子街、滴道街的主要街道两侧植杨树和榆树,由于无人管理,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极低。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城镇绿化非常重视,每年春季都号召机关干部、学生、市民及企事业单位职工义务植树。建市后,市人委不仅对人民群众进行“植树爱林”教育,而且加强城市绿化管理,街路两旁人行道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逐年提高。1962年,市城市建设局设园林管理科,组建专业绿化队,负责街道绿化及管理。1963年,鸡冠区中心大街、兴国路、红旗路两侧栽植引进的糖槭树、垂柳和杨树。中心大街为双行带,人行道里栽糖槭树,人行道外植杨树;红旗路为单行垂柳,植人行道的绿化带中。恒山、滴道、梨树、城子河和麻山区以及矿务局所属各矿均在主要街道有计划地植人行道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镇街路人行道树遭到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加速城市建设的同时,城市绿化有新的发展。到1985年末,全市城镇植树105万株、人行道树15万株。绿地面积633公顷,城镇绿化覆盖率9.5%。118条城镇街道进行绿化,占全市主次干道的80%。鸡冠区28条主次干道全部绿化。
  二、庭院绿化
  1945年前,日本侵略者为战时隐蔽需要,在鸡宁县公署、西山日本侵略军兵营、乌拉草沟军火库、恒山、滴道、城子河煤矿矿部以及官吏住宅周围栽植树木。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城镇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论企事业单位,还是居民住户,都在庭院内外种植树木、花草。鸡西煤矿学校、市第二中学、穆棱煤矿等单位,在生产、教学的同时,于厂区和校园植树种花,成为全市美化环境的典型。
  1978年后,全市各行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均在办公楼前空间地带栽树和修建花坛。1980年,立新煤矿将矿内1座小山丘绿化后,并在山巅建1座仿古凉亭。1985年末,全市庭院绿化单位555个,植树85万株,种花草14.3万平方米。同时,市第二中学、鸡西发电厂、滴道区政府机关、铁路西鸡西车辆段、黑龙江矿业学院等单位,被评为省级庭院绿化先进单位。
  三、绿地
  1972年,鸡冠区护城堤东段植杨树、柳树苗3万株。1977年,东段、中段再植杨树、柳树苗7.5万株。1983—1985年,中段每年植柳树苗上万株。全堤植树18万株,已形成护堤林带。1985年末,已植公路保护林450公里32.5万株,占境内公路长的50%。境内铁路长180公里,沿铁路线两侧按5—10行栽植杨树、柳树、榆树、落叶松、樟子松、黄柏、水曲柳以及部分丁香,形成保护林160万株。在城镇内(包括矿区)开辟45处公共绿地,占地面积29.6公顷。城市园林绿化面积303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10公顷,绿化覆盖率5.8%,公共绿化面积每人平均1.6平方米。
  四、公园
  西山公园1958年建,位于西山路北段的西山坡上,占地面积30公顷。1963年,园内绿树成荫,公园初具规模,免费供游人玩赏。1967年,公园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产物而任意摧毁,树木遭到破坏,熊、鹿、猴等动物无人管理而死亡。1969年,公园被取消。园林用地被侵占滥建房屋。
  矿务局小游园1962年建,位于矿务局独身楼前,孟家沟南岸,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1964年后,矿务局因建住宅,公园绿地被挤占。
  河滨公园1978年5月建。年底,完成场地平整,栽植部分树木,建500平方米温室1栋,疏通、清理椭圆形人工湖3公顷。公园沿穆棱河护城堤背水面东西展开,占地12公顷。1984年6月,全市开展义务建园活动。仅120天,全市各单位义务完成34项园内工程。10月1日,公园剪彩,正式向游人开放。公园5个景区植柳树、白杨、金钱榆、云杉等树木,还栽有榆叶梅、丁香、野玫瑰等木本花木,并引进铁树、杜鹃、君子兰、含笑、菊花、白兰、昙花等花卉100余种。
  五、苗圃
  1963年秋,城海铁矿西沟10公顷土地移交给市房产管理处作苗圃用地。1965年春,原属财政局经营的乌拉草沟畜牧场移交给市城建局管理,作发展苗木用地。划出土地5公顷,培植杨树、柳树苗。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苗木发展缓慢。
  1978年后,苗木用地逐年增加,育苗品种有杨树、柳树及金刺梅、珍珠梅、丁香、金鸡儿、绣线菊、忍冬、小桃红、刺槐等花灌木50种。每年向各区、厂、矿提供1—1.5万株苗木绿化街路和庭院。
  1985年,苗圃各种苗木达90万株,当年出圃杨、柳树、樟子松以及榆叶梅、绣线菊等花灌木35万株,成为全市绿化育苗主要基地,年增加收入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