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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产业结构

第二节 产业结构


  一、农轻重比例结构
  新中国成立前,鸡西县是一个农业县,农业生产在全县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鸡西县又是鸡西矿务局所在地,煤炭采选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占有特别大的比重。轻工业刚刚起步,在全县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比较小。1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6653万元,占全县社会总产值的82%。其中,农业总产值662万元,占10%;工业总产值5991万元,占90%。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总产值259万元,占4.3%;重工业总产值5732万元,占95.7%。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总产值占92.2%,电力工业总产值占6.4%。
  1950年后,在全县经济建设中,对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比例作了适当的调整。1957年,鸡西市工农业总产值18081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81%。其中,农业总产值1664万元,占9.2%,比1949年减少0.8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16417万元,占90.8%。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总产值1248万元,占7.6%,比1949年增加3.3个百分点;重工业总产值15169万元,占92.4%。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总产值12974万元,占85.5%,比1949年减少6.7个百分点;电力工业总产值926万元,占6.1%。
  1958年后,工业有较大发展,农业生产下降。1960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41571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80%。其中,农业总产值1576万元,占3.8%;工业总产值39995万元,占96.2%。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总产值4084万元,占10.2%;重工业总产值35911万元,占89.8%。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总产值28676万元,占71.7%;电力工业总产值2873万元,占7.2%。
  1961年后,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工业生产下降,农业生产上升。1965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30308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79%。其中,农业总产值2172万元,占7.2%;工业总产值28136万元,占92.8%。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业生产下降,农业生产增长。1967年工农业总产值下降到25238万元,比1966年减少20.6%。其中,农业总产值2547万元,比1966年增长15.8%;工业总产值22691万元,比1966年减少23.3%。1968年后,工农业生产又逐年增长。1975年,工农业总产值53110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78.1%。其中,农业总产值3650万元,占6.9%;工业总产值49460万元,占93.1%。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总产值7281万元,占14.7%;重工业总产值42179万元,占85.3%。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总产值25435万元,占51.4%;电力工业总产值8646万元,占17.5%。
  1976年后,全市工农业生产稳步增长。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101505万元,比1975年增长91.1%,占社会总产值的78.1%。其中,农业总产值5665万元,占5.6%;工业总产值95840万元,占94.4%。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总产值21263万元,占22.2%;重工业总产值74577万元,占77.8%。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总产值47347万元,占49.4%;电力工业总产值6377万元,占6.7%。农、轻、重的比例为5.6:20.9:73.5。
  二、农业内部结构
  1949年,鸡西县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全县农业总产值662万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593万元,占89.6%;饲养业总产值(主要饲养耕畜和生猪等)68万元,占10.3%;其它副业总产值1万元。
  1950年后,农业迅速发展。1953年增加了林业,1956年又增加少量渔业。1957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664万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1443万元,占86.7%;饲养业186万元,占11.2%;林业31万元,占1.9%;其它副业4万元,占0.2%。
  1958年后,林业和饲养业有较大发展,种植业发展较慢。1965年,农业总产值2172万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1635万元,占75.3%;林业153万元,占7%;饲养业380万元,占17.5%;副业4万元,占0.2%。
  1966年后,种植业发展缓慢,畜牧业下降,林业和副业有较大发展。197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3650万元。其中,种植业2930万元,占80.3%;林业391万元,占10.7%;饲养业310万元,占8.5%;副业19万元,占0.5%。
  1976年后,农业生产稳步增长。1985年,农业总产值5665万元,由于饲养业、林业、副业的发展,农业内部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种植业373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到66%;饲养业1206万元,占21.3%;副业188万元,占3.3%;林业532万元,占9.4%。同期,农业总人口增长2.98%,每人平均总产值329元,比1975年增长50.9%。
  三、工业内部结构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鸡宁县工业以煤炭采选业为龙头逐步发展起来。1949年,鸡西县工业总产值5991万元。其中,轻工业总产值259万元,占4.3%;重工业总产值5732万元,占95.7%。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5285万元,占重工业总产值的92.2%;电力工业369万元,占6.4%;建材、机械、食品等工业78万元,占1.4%。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898元。
  1950年后,电力、机械和食品等工业有较大发展。1953年又发展木材加工工业。1957年,全市工业总产值16417万元,比1949年增长1.74倍,每年平均递增13.4%。其中,轻工业总产值1248万元,比1949年增长3.82倍;重工业总产值15169万元,比1949年增长1.65倍。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12974万元,占重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到85.5%;原料工业873万元,占5.8%;机械及其它制造工业1276万元,占8.4%。全员劳动生产率4486元,比1949年增长54.8%。
  1958年,首办冶金和纺织工业,1959年又办化学工业,1960年新办橡胶工业。196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28136万元,比1957年增长71.4%。由于电力等工业的发展,在工业内部结构上也发生显著变化。其中,轻工业总产值2564万元,比1957年增长1.05倍;重工业总产值25572万元,比1957年增长68.5%。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20320万元,占79.5%;原料工业3748万元,占14.7%;制造工业1430万元,占5.5%。由于3年“大跃进”职工人数增加,虽精简下放一批职工,但人数还是超过生产的需要,因而全员劳动生产率下降到3706元,比1957年降低17.4%。
  “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业生产下降。1968年后,又逐步增长,工业内部结构也发生变化。1975年,工业总产值49460万元,比1965年增长75.8%,每年平均递增5.8%。其中,轻工业总产值7281万元,比1965年增长1.84倍,占工业总产值的14.7%;重工业总产值42179万元,比1965年增长64.9%,占85.3%。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25435万元,占60.3%;原料工业10334万元,占24.5%(其中,电力工业8646万元,占20.5%);冶金、机械、建材等制造工业6410万元,占15.2%。
  1976年后,机械、冶金、化学、建材、纺织和食品工业有较大发展,煤炭采选业比重下降,电力工业因报废沦陷时期的2台汽轮发电机组和3台锅炉,比重也下降。198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95840万元,比1975年增长93.8%,每年平均递增6.8%。其中,轻工业总产值21263万元,比1975年增长1.92倍,占工业总产值的22.2%;重工业总产值74577万元,比1975年增长76.8%,占工业总产值的77.8%。在重工业总产值中,煤炭采选业47347万元,占63.5%;原料工业9882万元,占13.3%(其中,电力工业6377万元,占8.5%);制造工业15475万元,占20.7%。全员劳动生产率达5112元,比1975年增长37%,每年平均递增3.2%。工业内部结构的比重是:煤炭采选业49.4%,冶金工业1.8%,机械工业14.3%,食品工业9.5%,电力工业6.7%,建材工业5%,化学工业3.6%,纺织工业1.6%,缝纫工业1.2%,文教用品、木材加工、皮革、造纸和其它工业占6.9%。
  四、建筑业结构
  1947年2月,东北工矿处建设组修复遭到严重破坏的原日本陆军医院(两层楼)作办公楼。1951年,矿务局土建公司开始承担建筑工程,完成工程总量4.1万元。1957年冬,建立鸡西市全民所有制市政工程公司。1958年,省电力一公司等在鸡西建立3户电力安装企业后,鸡西市才开始有安装工程。1965年,建筑业完成工程总量169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量1589万元,占93.5%;建筑安装工程量85万元,占5%;建筑安装辅助工程量25万元,占1.5%。在完成的473项建筑工程中,经验收鉴定,优良工程224项,占47.4%,合格工程249项,占52.6%。发生质量事故22次,比1958年降低40.5%。
  1966年,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只完成建筑工程总量939万元,比1965年降低44.7%。1969年后,建筑工程量逐年增长。1975年,完成建筑工程总量211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量1964万元,占92.8%;安装工程量95万元,占4.5%;非标准设备工程量23万元,占1.1%;房屋大修工程量11万元,占0.5%;建筑安装辅助工程量19万元,占0.9%;建筑安装运输工程量4万元,占0.2%。
  1976年后,建筑工程总量逐年增长。特别是1984年后,有大幅度增长。1985年,完成建筑工程总量996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量9068万元,占91%;安装工程量481万元,占4.8%;建筑安装辅助工程量106万元,占1.1%;房屋大修工程量73万元,占0.7%;非标准设备工程量59万元,占0.6%;建筑安装运输工程量43万元,占0.4%;其它工程量137万元,占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