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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密山炭矿

第三节 密山炭矿


  1934年,日本人在勘测林口至密山铁路线路时,在滴道街河北沟看到露出地表的煤层。伪满洲国政府和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筹资1600万元,于5月成立满洲炭业株式会社(简称满炭,下同)。满铁会同满炭和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简称满业),于1935年4月、1937年、1939年对滴道(含今城子河煤矿)和黄泥河子(今恒山煤矿至二道河子煤矿)进行多次勘查,探得优质炼焦煤埋藏量为13.7亿吨。
  沦陷初期,由于煤炭极缺,资金又少,对鸡西煤田采用边勘探、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的方针,以斜井开拓方式建设。
  日本侵略者为便于统一管理各煤矿及为煤矿服务的发电所、机械制作所等,于1935年6月在滴道街(今滴道区)成立满洲炭业株式会社密山炭矿,管辖今林口、滴道区域的矿厂和整个鸡西煤田的开发,接受设在新京(今长春)的满炭管辖。密山炭矿经过7年时间,建成滴道、恒山、城子河3座炭矿和发电所、机械制作所。到1940年,年产煤炭达到129.4万吨,居伪满洲国28个重点炭矿的第四位。日本侵略者认为密山(鸡西)煤田储量较大(推定为15亿吨),是冶炼钢铁急需的焦煤基地,故把增产重点放在密山炭矿。大量吸收日本的资本与技术专家以发展煤炭生产,供应日本制铁株式会社(简称日铁)清津制铁所的需要。在日铁和日本铁矿业株式会社(简称日铁矿)与满炭各半数的出资方式下,密山炭矿脱离满炭。于1941年7月10日成立密山炭矿株式会社(简称密炭会社即密山煤矿股份公司),社长滕井畅七郎,社址在鸡西街西山(今鸡西煤炭卫生学校原教学楼址),成为与满炭平行的独立会社。
  密炭会社成立时总资金为1亿元伪满国币(200万个股,每股50元),由满炭和日铁折半出资(各5000万元),股东有企业(会社)和个人共13家。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侵略军急需煤炭,故于1942年4月27日报批增加资本1亿元,股东增加到16家400万股共2亿元。
  密炭会社建立后,从人、财、物各方面加强其所属各炭矿拼命增产,支援侵略战争。1941年,生产煤炭217万吨,超过计划44%,成绩显赫一时。接着又极力调集力量实现其第二次5年(1942—1946)产业计划(每年的计划都比实际生产提高5%左右,到日本帝国主义投降的前3年,每年只完成计划的65%左右),仅恒山、滴道、城子河炭矿计划年产600—700万吨,但均枉费心机。1942—1944年,密炭会社共生产原煤778万吨,比前3年增产370万吨,但与计划和实际需要相比还差50%左右。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溃逃前,对密山炭矿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放火焚烧办公室、发电所、仓库,炸毁矿井及设备。